观点网讯:1月7日,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内幕消息公告,披露了有关少数股东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禁制令申请。
公告指出,原告人刘秋华对包括易生活控股及多名董事在内的被告人提起诉讼,传票日期为2025年1月7日,聆讯时间定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十时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
原告人申索包括宣告股东特别大会延期决定基于不当目的及/或违反董事之受信责任,并要求被告人须于2025年1月13日前向股东发出股东特别大会复会之通告,并在该通告日期起计14日内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同时限制被告人延迟、延后、阻止、防止或妨碍股东特别大会之召开、举行或进行。
原告人指控易生活控股董事会缺乏企业管治,违反受信责任,无限期延后股东特别大会以达到巩固地位的不当目的,以及违反章程细则未能遵照章程细则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对此,易生活控股表示正在就传票征询法律顾问之意见,并计划采取一切适当之必要行动,以捍卫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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