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激励资金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兑现政策红利,确保经营主体“应享尽享快享”惠企政策,该局起草了《资阳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激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市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
给予0.6万元/户的一次性激励资金
什么是“个转企”?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为企业,且转型升级后的企业类型应当是有限责任公司。
兑现条件
转型前经营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和转型后企业住所均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个体工商户通过变更方式实现“个转企”的,须在登记机关办理“个转企”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通过注销新设方式办理“个转企”的,须在登记机关办理原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和转型后企业的设立登记,且转型前后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登记为企业的行业,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不纳入补助对象。
激励资金免申即享
“个转企”激励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具体依据当年省上关于“个转企”相关激励政策措施通知为准)。
“个转企”企业无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个转企”激励资金申请,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按照当地上一年度“个转企”名单逐户填写《资阳市“个转企”激励资金审核表》。
经市市场监管局复核后,由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根据复核结果,填写《资阳市“个转企”激励资金情况汇总表》,报市市场监管局,并按程序向符合激励资金兑现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兑现激励资金。
意见稿中明确,“个转企”激励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激励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如果你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致电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提出修改意见,电话:028-26639389;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y_djz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个转企激励资金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林路14号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641300),收件人:登记注册科。请在信封上注明“个转企激励资金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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