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宇琛
开封的夜色里,黄河流过千年。古城旧时曾迎无数公案,也曾听过包大人的惊堂木。如今还没见铜锣一响,律师邵玉娟在法院就被法警背着手铐“请”出法庭。她思索过从前当法官时的每一次审理,却没想到今日身为律师,会面对另一种方式的秩序维护。
邵玉娟来自河南道敬律师事务所。3月13日上午,她到开封市杞县法院付集法庭,准备为被告代理民事诉讼。那份诉讼原本只与故意伤害案后续的赔偿纠纷相关,庭审安排在当日进行。她想要拍摄原告的“三期鉴定”报告,想核实当事人是否被及时告知。书记员认定这些材料已公告送达,不准随意拍照。律师边解释边掏手机准备取证,这边书记员转身去找法警。话音未落,法警一行三人齐刷刷进来,让律师把拍摄内容删掉:
法庭不能录像。
邵玉娟坚持自己尚未正式庭审,只是庭前准备,不该剥夺她记录现场的权利。法警立刻动手抢手机,随后给她上了背铐。很多人脑海里瞬间浮现了“维护审判威严”一类的词语,但画面与往常有些冲突:她被三个人压着胳膊拖到办公室。有人听见她呼喊“法院打人了”,有人只看见办公室门合上,没多久有法警骂她:
泼妇。
有法警说:
被邵律师咬了腿。
这事在旁观者眼里颇显荒唐。民事案件本应强调事实依据和法律程序,律师要复印材料、拍照取证,书记员若认为不符合规定,也可以让法官来裁断。
可法官还没到,律师就被铐走。
邵玉娟当过法官,理应熟悉司法程序,她此时倒成了被制服的对象。手铐的锁扣拧在她的腕骨上,和案卷里的法律条文毫无默契。
闹归闹,警察来了之后说:
没有管辖权。
那意思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属于另一套处理逻辑。于是报警人像被打发一样,只得自寻门路。邵玉娟要求伤情鉴定,派出所又表示目测不够轻伤,不符合立案条件。有人联想到古时衙门的堂威,有人联想到现代法治的分工。
没想到她随后得到法院院长的道歉,说会严肃处理。看似有了回复,可不少人还想知道真相究竟如何。律师疑惑手铐是否使用得当,是否涉嫌滥用警力,法警对她的强硬做法有没有执法依据。录下的视频还是没能完整保留,书记员一方的说辞没在公众面前响亮发声。律师索性向律协求助,表示即使对面再强势,也得要还程序一个交代。那位院长也承诺不会回避责任,相关人员已停职,后续结果暂未官宣。
古城开封曾在戏里有锣鼓声,一旦“有冤伸冤”,必然风卷云涌,大刀阔斧地斩断不公。如今这位律师只是想拍几页纸的三期鉴定,就演变成一场背铐拉扯。她后来离开法庭时,胳膊酸疼,牙齿磕得隐隐作痛。有人悄悄地记下背铐的痕迹和就诊记录,递给派出所民警看,对方还是那句话:行政人员的履职行为不在普通治安案件范畴。原本泾渭分明的法律条款,在此刻看上去多了几分幽默:
我也想去开封当法警,打人仅需停职。
过往民间戏文里,这种桥段要么是一场误会,要么是一场乱套的权力冲突。邵玉娟坚持需要个结果,她曾在法院工作,自然不会轻易放手。她用头顶顶开对方腿,是因为被压制到动弹不得。她也承认记不清是否真的咬到人。整场混乱持续几分钟后,派出所终于出现,又退回“无管辖”三个字,倒像一场轻描淡写的告别。
接下来她要做的,是向律协递交更多资料,再向上级部门和检察机构反映。在法庭内对律师使用手铐,是不是已经迈过某种红线。如今只能靠监控视频和执法记录仪来还原场景。
期待官方能给出一份详细的过程通报,让这一事件在光天化日下摊开检视:
监控可别又坏了。
背铐本是用来应付紧急危险、暴力抗法或潜逃风险。书记员的抵触或者情绪激动似乎还不足以把律师锁住。如果只因她想复制资料,就把她当成妨碍秩序的嫌疑人,那么难免显得荒诞。包青天当年不许藏污纳垢,耳朵里最见不得冤情。如今黄河边,这把“秩序之铐”先落在要拍摄取证的律师手上,让人想起古往今来对权力边界的思考。
律师自嘲还算幸运,至少事发后有人拍了她受伤的照片,也有人为她做了笔录。杞县法院的院长在事后道歉,并保证要严肃处理。郑州市律师协会表示已启动紧急维权机制。两边都说不会包庇。只是不知那些镜头里,到底是谁在拖拽,又是谁在被摁倒,法警的职责本是护法,何以在这种场面里急着亮出手铐。背铐可以很快铐住律师的双手,但真相有时并不容易被扣紧。
开封的黄河带着浑浊的浪不停地向前,宛如这桩事件还有许多未被澄清的痕迹。律师再懂法律,也敌不过抢手机的手法。如果包青天还在,或许要把惊堂木敲得震得三丈高。或者他只会冷静挥袖,让人按住手铐的机关,翻开卷宗,看完所有的监控,再请当事人当堂对质。人们在这个城市纪念他的公道,却没料到在某个阴暗小办公室里,一双铐子先把规则扣得乱了阵脚。
结局可能仍要等待,院长的道歉和律协的维权都在路上。回望那张接处警登记表,上面写着“建议邵玉娟去上级部门或检察机构反映”。冗长的程序正在展开,背铐之后是否另有波澜未息。这份律师坚持,或许能将事件继续往深处推,人们的目光也会继续停留在这座古老的开封城,看它能否还保留那一点包青天式的光。
第一次发布于2025年3月14日
第二次发布于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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