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5年度人民陪审员

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实际,现将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5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7日

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官网

三审:李 杏

二审:皮宣文

一审:李鑫航

供稿:何 清

2025年第53期之二

总第177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