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因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长期以来深受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青睐,成为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近年来,由于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车辆安全性能差,导致因三轮车违法载人引发的伤亡交通事故多发。仅今年以来,我县辖区先后发生多起涉及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伤亡交通事故。
为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打击三轮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部署 ,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行动,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三轮车违法载人288起,行政拘留34人;进贤公安交警现将近期依法处理的3起三轮车违法载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2025年4月3日14时50分许,进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前坊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G353国道军山湖路段处开展执勤执法;15时10分许,胡某女驾驶一辆三轮车违法载人途经该执勤点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查获现场)
目前,胡某女因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被进贤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2025年4月2日11时30分许,进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下埠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乡村路段开展执勤执法;11时55分许,颜某寿酒后驾驶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行驶至该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查获现场)
目前,颜某寿因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被进贤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2025年4月10日12时30分许,进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钟陵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巡逻,巡逻至辖区523省道2公里附近路段时,查获万某华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
(查获现场)
目前,万某华因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被进贤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下一步,进贤公安交警将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对三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进贤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三轮车不是“万能车”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驾乘三轮车时
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
严禁载人,谨慎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素材来源:事故中队、前坊中队、下埠中队、钟陵中队等。
编辑:邹文宽
审核:罗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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