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在分组讨论《司法互助法》、《引渡法》、《紧急状态法》等法律草案时,胡志明市代表团代表阮明德表示,越南平均每年接收来自各国的约4000件司法互助请求。

越南向国外发送约2000件互助请求,并以87%的履行率很好地履行了国际承诺,相比世界平均30-40%的水平。

同时担任国会国防安全与外交委员会副主任的阮明德认为,《司法互助法》的出台将为更好地执行互助请求提供法律依据。

在解释该法的制定依据时,阮明德表示,每年赴国外务工的越南人数量庞大,多达数十万人前往韩国、中国台湾、中东等。据估计,越南人通过合法途径在约40个国家和地区务工。

然而,实际上出现了许多涉及在外国越南劳工的民事问题,需要司法互助。例如,许多合同条款未获满足、被克扣工资、收入减少等。此外,还存在劳工逃跑、逾期不归从而违反民事法律的情况。

“大多数劳工不知道向谁求助。以前没有法律,解决流程非常复杂,”阮明德指出。

同时,他也反映了越南女性在外国(主要是韩国、中国大陆及台湾)结婚所面临的民事困境。据统计,约有7000名越南女性在韩国结婚,但离婚率高达35%。许多在与中国年长男性结婚的越南女性无法获得司法证明,所生孩子没有证件。一些新娘抱着孩子回越南也无法确认证件。由此衍生出继承权、抚养权等民事问题。此外,自费留学生通过不同渠道汇款也导致需要司法互助的情况。

阮明德表示,所有这些情况都要求民事司法互助,但长期以来没有相关法律。目前越南仅与中国大陆及台湾签署了司法互助协定,与日本、韩国等尚未签署。

关于刑事司法互助,据阮明德代表介绍,一些在韩国、日本务工的越南公民存在滞留不归、盗窃、违反交通法规、违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