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

但也有不少驾驶人会忽视

“隔餐酒”或“隔夜酒”

这不,下面这位驾驶人

就被查个正着

6月21日,湖北武汉

汉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二中队

在琴台大道设卡

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一辆车牌号为鄂A40***的小型轿车

沿琴台大道由西向东驶近检查点时

突然减速停车,形迹十分可疑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盘查

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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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没问题即可通行。”

民警话音刚落

手中的快速酒精筛查棒便红灯闪烁

并发出“滴滴”的警报声

随后,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驾驶员孔某呼气酒精含量

为49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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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孔某承认

其当天中午就餐时饮用了白酒

自认为间隔了七八个小时

酒精已经代谢完毕

加之离家较近

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最终,民警依法对孔某

处以罚款2000元

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并对其驾驶证记12分

湖北交警提醒:

人体对酒精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

且受多种因素影响

隔夜酒”“隔餐酒”导致的

酒驾甚至醉驾案例时有发生

为确保安全

建议较为稳妥的做法是:

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

再驾驶机动车

宿醉后更是要间隔48小时以上

再驾驶机动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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