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长期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
不仅在异地经营酒楼高调炫富,
更用他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项,
自以为能逍遥法外,
然而,
其嚣张行径最终成为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铁证。
近日,东兴市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深化执行联动,依法打击一起被执行人涉嫌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
长期隐匿财产拒执行,
异地炫富经营“露马脚”
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需向申请执行人尹某支付本金及利息共22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其不仅拒不履行义务,更长期“人间蒸发”逃避执行。
侥幸躲过执行的王某并未收敛,反而在异地开设规模可观的酒楼,并频繁通过个人抖音账号、微信朋友圈发布其出入货、销售产品的动态,高调展示其经营状况。
申请执行人尹某向法院提供了王某的经营状况以及行踪下落等关键线索,执行法官核查属实后对被执行人王某作出拘留决定,并远赴其可能藏匿地实施异地拘留,却因王某提前转移行踪而未果。
拒执罪线索移送公安,
刑拘威慑促债务清偿
王某故意躲避执行的行为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而申请执行人尹某积极向法院提供了又一关键线索——王某微信存在大量交易流水。
根据这一突破口,执行法官迅速开展深入调查。经查明,王某为规避财产查控,使用其妻子名下银行账户收取营业货款,其本人微信交易也存在高额、频繁的交易流水。王某种种明显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立即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东兴市公安局收到相关证据材料后高度重视,迅速审查后依法立案侦查,锁定王某行踪并对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直面严厉的刑事责任后果,王某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为争取宽大处理,其立即联系家属筹备资金。在王某被刑拘的24小时内,其家属主动联系法院代偿全部债务,案件得以高效执结。公安机关也对王某变更了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申请执行人特意为执行法官简钱舟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寄语:切莫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正确的选择也是对自身权益的最大保护,法律给予主动履行的空间,但绝不姑息任何拒执行为,守信者路宽,失信者必惩。同时也希望各申请执行人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携手打破“执行难”的现状,共同捍卫法律尊严。
来源:东兴法院
编辑:黄舒婷
责编:吴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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