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很多律师都是以不承诺案件输赢结果、不保证案件执行效果为执业底线,理由是,司法诉讼存在很多的不可预料的风险,而律师作提供给当事人的,仅是诉讼过程中的法律知识帮助而已,并不能直接跟案件结果、执行效果挂钩。
背后的逻辑是,律师是靠提供法律知识收费的,不是以保证诉讼结果收费的。就好比医生,只要给你看病诊治了,病人就要支付就诊费,而不能等到给病人治好以后再收费,治不好的话就不收费。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说律师行业规定允许存在的、某些类型案件的风险代理制度,通常约定律师不收取,或仅少量收取费用,等案件执行回款之后,以较高的比例收取费用。
此制度详见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在此不做详述。
律师风险代理这一例外情形,正被越来越多的提及
然而,风险代理这一例外情形,近些年来屡屡被人提及。经常在留言区有人提出,律师行业就应该按照案件结果来收取费用;在律师行业内部,也有人公开以“没有效果不收费”、“案件执行之后再收费”为宣传策略,来宣传自己。
近日,看到了一个帖子,内容是某人介绍自己找律师的标准是,先期自己不出律师费,等案件执行以后,可以给律师7成的执行款。帖子引用的内容是有人对此的赞同意见,因为律师只收律师费,却不保赢,就放弃请律师了。
在帖子的留言区,除了几个律师身份账号,在解释如此认识,属于不理解律师的作用,表示自己不会接此类业务之外,很多网友的留言都是,赞同律师应该如此收费。
事情的另一面,有律师也发帖称,自己近期也遇到了有当事人直接要求律师风险代理,还有要求律师垫付二次手术费的。
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要求律师风险代理的背后是,当事人已经负担不起律师费等诉讼成本,以及律师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上面两个帖子,分别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律师的角度,说的都是律师费的支付方式问题,说白了就是诉讼成本的承担问题。
当事人的想法是,自己打不打官司,首先要考虑的是,官司值不值得打,如果仅是官司赢了却执行不了,就没必要打了;而律师的想法是,诉讼风险、执行风险,应该是当事人承担的,怎么能让律师承担呢?
为何当事人会有这样的想法呢?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是当事人当下的经济状况越发困难,支付能力孱弱,不求执行效果而仅是争个法院判决对错的,越来越少;二是当事人肯定是在别的地方,看到过有律师承诺,可以风险代理,所以才直接开口让律师接受。
近期,有人发文介绍,自己是专门从事金融领域多年的律师,总结2025年的业务额时发现,尽管账面上的创收金额挺高,但实际到手的并不多。
例如,有标的额上千万元的案子,律师费也达到了几十万元,但客户签的是风险代理方式,如今案子还在执行阶段,只执行回来一部分案款,所以到手的才几万元。什么时候能拿到几十万元的律师费,律师也没有把握。
帖子还介绍,都以为做金融之类大标的案件的律师收入会很高,但如今的情况是,客户越来越多的是要求风险代理制度。你不同意风险代理,客户也是不问标的额的,只支付少量的律师费,或是干脆找别的律所去了。
律师的风险代理,今后会不会越来越多
按照前文讲的道理,律师是不应该承担诉讼风险的,但很多律所、律师却在宣传“官司不成功不收费”。如此宣传的,不排除有宣传噱头,甚至是虚假宣传的成分,但不了解行业情况的社会大众看了这类宣传,却会认为这就是行业常态。
这样的宣传内容,就如同破窗效应,会对很多律师坚持的,律师不问案件胜败结果、执行效果都要收费的模式,产生毁灭性打击。因为,在承诺了官司胜诉、执行到位的同行面前,那些坚持不保证结果和效果却要一概收费的律师,根本毫无竞争力可言。
随着律师从业人数的越来越多,行业内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如何在激烈的、有限的案源竞争中分到一杯羹,保住一年创收10万元的生存斩杀线,成了很多律师要面对的问题。
既然有律师已经踏上了“官司不成功不收费”的揽案模式,会不会出现破窗效应,带动越来越多的律师,走上这样的模式呢?
注:本文系微信公号“语人集法”同步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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