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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市綦江区法院的法庭上

被告人陈某及其家属

握着屏南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

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温情一幕的背后

是一场跨越数千公里的司法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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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特殊的"上门"庭审

时间回到今年6月,屏南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然而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后,陈某多次癫痫复发,还接受了脾脏切除手术,身体极度虚弱,仍在恢复期。

更棘手的是,陈某的住所地在重庆綦江,与福建屏南相隔1600公里。他的身体状况,根本无法承受长途跋涉前往屏南参加庭审。

一边是必须依法推进的刑事诉讼程序

一边是被告人特殊的身体情况

如何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

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屏南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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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经与法院沟通协调,决定在被告人住所地法院——重庆市綦江区法院异地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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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奔波,只为正义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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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屏南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肩负着法律的使命,跨越山海,远赴重庆綦江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依次宣读了起诉书,围绕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逐项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并发表了严谨的公诉意见。面对确实充分的证据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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