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

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寿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启用以下4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启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后附启用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明细表)

特此通告!

寿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11日

序号

设备名称

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

G339线598KM+260M西建公村(昔阳至榆次)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逆向行驶等

2

G339线598KM+260M西建公村(榆次昔阳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逆向行驶等

3

蝠山大道张家垴路口东向西(反向)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逆向行驶等

4

蝠山大道张家垴路口西向东(反向)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逆向行驶等

昔阳县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朋友请注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小编:曹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