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因手续问题无法施工,施工方反被介绍人告上法庭索要150万居间费。近日陕西聚源建筑公司有限公司(简称聚源公司)陷入一场离奇居间费纠纷,令人震惊的是,这位介绍人此前就曾因类似的居间费纠纷被法院以“涉嫌经济犯罪”移送公安。

居间费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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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的陷阱

3月速成6300万施工合同,居间费高达315万

“介绍的工程没手续干不了已经导致我们蒙受损失了,介绍人怎么好意思打官司问我们要高额居间费(指中间介绍人收取的佣金,类似中介费)呢?”陕西商洛男子贺先生近期深受一起居间费纠纷的困扰,他认为他们公司遇到了一个名为“介绍工程”,实为套取居间费的骗局。

贺先生介绍,自己的父亲在西安碑林区成立了一家陕西聚源建筑公司有限公司(简称聚源公司),2022年10月,公司经安康男子康强介绍,得知在安康的紫阳德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德迫机器人公司)有一待建的厂房工程。“康强给我们公司说这个项目‘手续齐全,资金到位’,急缺建设承包人。公司员工去安康考察了场地,觉得是个好项目,很快我们就签了施工合同,康强说要150万居间费我们也一口答应。”贺先生说。

贺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2023年1月11日,康强与聚源公司签下《居间协议》约定:康强引荐聚源公司与德迫机器人进行洽谈,两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完毕,聚源公司即付给康强150万元居间费,后续按所签施工合同里工程总价5%计算,2年内付清。后来康强曾在双方诉讼中提到,按6300万的5%,他的居间费应有315万。

签订《居间协议》的第二天,聚源公司就与德迫机器人公司签下一份63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名称是“紫阳德迫机器人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安康市恒紫循环产业园区,又名飞地经济产业园区,该园区是安康紫阳县政府与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合作建设的产业园区。

“合作达成出奇的顺利,从认识康强到我们签下施工合同一共就3个月,但没想到很快我们就发现施工难以展开。”贺先生说。

甲乙双方所签施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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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所签施工合同书

项目手续全过期,许可证竟由无权限机构颁发

施工合同签订后,聚源公司就开始招募工人进场,还没干多久,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在2023年3月31日,向聚源公司发送了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其中载明:你单位承建的德迫机器人厂房建设项目存在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责令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

贺先生说:“原来康强所说的‘手续齐全’实为虚假,实际情况是该项目手续不是无效就是过期,由于甲方德迫机器人公司一直办不下来相关手续,我们被迫停工。”

一份来自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项目备案通知显示,项目建设期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另外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是在2018年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则是在2020年3月颁发,发证单位均是紫阳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二年,超期限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该许可证自动失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年,1年内未开工可以申请办理一次延期手续,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超期限未开工该许可证失效。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则规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后应在3个月内开工,未开工的最多可以申请2次延期,每次不超过3个月。超期限的施工许可证自动废止。

可见这些许可证都早已过期,更致命的是,发证单位也没有发证权限。

2023年5月,紫阳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向德迫机器人公司发函,回复其关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作联系单,内容提到:飞地园区管委会无项目规划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职权,无专业人员及相应资质,飞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无法律法规依据,在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相关部门不予认可。

紫阳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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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发函

“手续办不下来,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但工人在工地上待着我们一直要给开工资的,我们实在耗不起。”贺先生说。无奈聚源公司与德迫机器人公司2023年8月签下《解除协议》,协议内容显示:由于施工许可手续问题无法施工,施工合同作废。

根据“天眼查”网公示信息,2024年12月23日,德迫机器人公司再次因“二期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及地下车库、绿化管网附属工程”发布招标公告。

介绍人多次涉居间费纠纷,法院曾以“涉嫌经济犯罪”移送公安

贺先生称,聚源公司前期投入费用全部损失。根据聚源公司统计的工程支出表,该项目累计投入成本超过180万元,包括给人工费、工人租房、现场管理办公的临时建筑、文明施工的设施、以及工地基坑的清理、修排水沟等费用。

没想到2024年5月康强反而起诉聚源公司索要150万元居间费。2024年12月19日,西安碑林区法院判决认为康强已完成《居间协议》中的约定事项,但因双方已解除施工合同,按照居间协议中确定的居间费显失公平,酌定聚源公司支付康强30万元居间费。

双方均上诉,2025年4月,西安市中级法院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贺先生不明白,康强介绍的工程连手续都没有,一个干不了的工程,他们凭什么付居间费。更让贺先生意外的是,他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康强并不是第一次为了讨要居间费而打官司,甚至还因居间费纠纷被法院移交公安。

公开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康强曾起诉汉水建设有限公司索要15万元居间费,最终经调解,安康市汉滨区法院作出(2018)陕0902民终718号民事调解书,内容为汉水建设有限公司向康强支付居间费13万元,2019年康强又就此申请强制执行。

公开裁判文书显示:康强有多起因居间费纠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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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裁判文书显示:康强有多起因居间费纠纷官司

2018年,康强又起诉陕西金泰建设有限公司索要197万元居间费,安康市汉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于是裁定驳回起诉,以本案涉嫌刑事犯罪将本案移送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2021年康强不服裁定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中写道: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至今未审理案件,故法院应当对此案进行审理。2021年3月2日,安康市中级法院再次以案涉事实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为由,裁定驳回上诉。

2025年10月29日,笔者与陕西金泰建设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一男子称,他们与康强的纠纷2018年被汉滨区法院移交安康公安汉滨分局后,由于遭遇疫情调查工作一直遭到拖延,后来法院换了庭长又以民事案件受理了,导致公安不再受理此案,至今他们与康强的居间费官司还没打完,2025年11月4日还会在汉滨区法院五里法庭再次开庭,但案件具体细节该男子不愿透露更多。

贺先生认为,康强长期嫌利用工程骗局诈骗居间费,对此他呼吁公安机关尽快对康强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