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的时候,老彭在金华街上看到一张招司机的广告,上面写着月薪八千,工资按月结算不用押钱,他就自己去了那个叫诚信某某就业中心的地方,对方没有拿出营业执照,也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说来了就配车,听起来挺干脆的,老彭觉得这事靠谱,就跟着他们走到附近的一家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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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店里,工作人员告诉老彭,这辆车是公司出的,但需要登记在他自己名下,只要开满五年就能送给他,还说零首付、当天可以提车,听起来就像天上掉馅饼一样,老彭没多想就签了贷款合同,贷了十五万多,买了一辆iCAR03,续航五百零一公里,他当时觉得捡了个大便宜,心里挺高兴的,没想到这只是麻烦的开始。

当晚彭先生的儿子得知这事,立刻觉得情况不对,明明说是去应聘司机岗位,怎么就变成自己要贷款买车了,连一份像样的用工证明都没见到。第二天父子俩急忙赶回去问个明白,结果那家就业中心当场改口说已经不招人了,连公司名称也不肯透露,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是无从过问。老彭这时才反应过来,钱已经贷了,车也开回家了,但工作的事却根本没落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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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脱身,他们被带回4S店,一个自称冯先生的人过来说能帮忙退车,他吓唬老彭说这辆车已经过户,如果不还贷款会影响他儿子的信用记录,必须交四万块钱作为折损费才能免除责任,老彭想着尽量减少损失,只好同意,还签了一份协议:老彭支付四万元,冯先生负责还月供,并在三个月内把车转给别人,费用由他承担,协议一签,冯先生就把车开走了,老彭也就没再继续还贷。

三个月期限一到,冯先生就玩起失踪,电话打不通,微信只回个“勿扰”,彭先生着急起来,跑到4S店打听情况,对方却直接否认和那个“就业中心”有关系,说冯先生根本不是店里员工,也没有委托他卖车,还建议彭先生去报警,这时候彭先生才彻底明白过来,自己是中了圈套,贷款那边还在催款,四万块钱拿不回来,车子也不见踪影,连个像样的凭证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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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彭现在真是两头为难,银行天天催着还款,另一边那四万块又拿不回来,他自己也后悔当初没留下招聘广告的截图,也没做录音,连对方是谁都说不清楚,按照《民法典》第148条,如果能证明“入职赠车”是骗人的,贷款合同可以撤销,但他什么证据都没有,和冯先生签的协议虽然白纸黑字写着由第三方还贷,但这本身就不合法,法院不一定认可。

彭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冯先生反而威胁说如果继续告他,就会影响自己过户和征信,导致事情僵在这里没法推进,彭先生至今没见过那家公司的注册号、地址和公章,估计它只是个空壳公司,这种事情实在让人心烦,普通人根本想不到里面有这么多复杂情况,他原本冲着高薪去,结果赔了十几万进去,车也没拿回来,连个解释的人都找不到。

其实这种套路早就有人遇到过,只是老彭这次运气不好碰上了,招聘广告看着挺吸引人,背后却全是陷阱,车贷不是小钱,签合同之前多问几句、多留点心,总比事后后悔强,现在的人太容易相信口头承诺,特别是那种零首付、当天提车的说法,听着挺好,做起来全是坑,老彭这件事,说到底还是吃了信息不够的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