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本文的所有言论都是依据已知事实进行的观点评论,符合宪法第35条、第41条的规定,合法合规。

狗主人被杀案,从媒体,到民众,几乎都认为是这样的情形:一,狗先咬人(申某浩),人(申某浩)才打死狗;二,郭家拒绝协商,申家吓的报警求助;三,郭家9人(有说7、8人)持械打砸申家3人;四,申某良无意中抓到把刀,胡乱挥舞致他人死伤,应为正当防卫,无罪。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我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和证据,所有的结论都有证据支持。

先说第一个问题:狗先咬申、申才打死狗。

搜查到的起诉书上,事件的开头是这样写的:“被告人申某良之子申某浩外出打水时被被害人郭某刚家栓(拴)在路边的狗咬到,其将狗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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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上明确写到:狗先咬申,申才摔死狗。

大家先来看一下事发现场。

下图左侧红色箭头的第一个门和第二个门是申家的,郭家砸的中间的玻璃和第二个门,从第二个门进去扭打后,倒在第一个门后的院墙和客厅之间的窗台下,窗台角落是上二楼的楼梯。郭家是中间的二层带顶的楼房。狗拴在图片右侧的一排柳树的中间一棵柳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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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是申某浩停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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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是狗所在的地方,及狗生前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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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是申某浩对记者描述的事发经过“先咬右脚,后咬左小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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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见,土狗,约20斤,不在长治市的56种禁养犬之列;郭家出示的购买记录,狗链是1.7米,狗窝约0.5米,狗的活动范围只剩不超过1.2米。

假如申某浩的车紧停在狗窝的前面,不算车头和狗窝应该留出来的间隙,车头一般是1.5米到2米、按1.5米算,外开车门打开会额外形成一个至少1米的弧形,也就是说,狗的活动范围至少2.5米以上,才能咬到人;而狗的实际活动范围最多1.2米,谁能复原一下场景,狗是如何“先咬右脚、后咬左小腿”咬到申某浩的?

申某浩报警时的伤,就算是狗咬的,公安机关是怎么认定的“狗先咬申之后、申才摔狗”、而不是“申虐杀狗时被咬伤”?

申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对申某浩“狗先咬人”的情景,进行复原。如果不能复原,那就只有一个可能:申先摔的狗,在虐杀狗时被咬伤,而不是“狗先咬申之后、申才摔狗,起诉书及所有人对这一情节的认定都是错的。

有人说,狗被杀和打砸没有关系——和打砸有没有关系,另说,案情如果出现错误,不应当改过来吗?

任何人无故虐杀他人的狗,都应当受到民事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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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余存3人现已被采取刑事措施。
申某浩现在以“被狗咬”的受害者的身份,频繁出镜,受到全网热捧。

狗被杀和打砸有没有关系,后面再说,申某浩如果不能还原他所说的场景,那他到底是被狗咬的无辜受害人,还是无故虐杀他人狗的违法者?无故虐杀他人的狗,是该受处罚、还是该受全网热捧?

有位赵律师说,狗被杀和打砸没有关系,私权利不能代替公权利,郭家的狗被摔死,应当用公权力救济——后面3句完全正确!这个案子,郭家打砸肯定不对,应当通过警方或法院,用正确的方式来处理。

但是,郭家应当用公权力来救济,申家的门窗被砸,该处理处理、该赔偿赔偿,他咋不报警等警察来用公权力救济呢?还是触发了无限防卫吗?——除了被告律师李某如“二八换子案”一样故技重施,违反律师条例第38条第2款,整天散布虚假信息(见下图),以及一些别有居心者跟着造谣传谣,起诉书和所有的证据,都是“3对3扭打、无持械(见下下图)”,并未触发无限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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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3扭打,旁边的监控和申家录的所有视频都无持械,也就是说郭家的行为并没触发无限防卫,申家为什么不等公权力来救济?要双标吗?

很多人就一句话,“砸门就该X”,说别人砸门就该X,咋不说你之前做了什么?只说别人不说自己?双标?

如果狗被杀和打砸没有关系,那杀人和打砸也没有关系!杀人偿命!如果杀人和打砸有关系,那打砸和狗被杀也得有关系——若狗被杀错在申家,则当减轻郭家打砸的过错;若郭家的打砸过错被减轻,则申某良杀人的过错当加重——法律,一定是建立在讲道理、不双标、讲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否则就是乱套!

这个事件,如果把整个过程分成四部分,表面事实分别是“狗被杀、协商、郭家3人上门打砸、申杀人”。第一个部分,我已举证,狗先咬人不能实现,我后面将会去检、法申诉;第三部分,我也说了,郭家3人上门打砸肯定不对,但你不能抛开一、二、四,只拿“三”说事。

第二部分申家到底是“想协商赔偿、吓得躲到派出所求助”还是在索赔,以及第四部分“申某良到底是蓄意杀人还是无意中杀人”,我将在下期通过举证结合细节来讲述。

这篇文章,我在11月中就收齐了证据,写了草稿,但我需要先把胖东来红内裤的事写完,这篇文章就先放下了,而在这过程中,我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个问题。

“正义、善良和美好”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被人欺骗和误导的主观论断只会成为坏人的帮凶。
近期,我将把“狗主人被杀”的案子说清楚,同时将把发现的红内裤事件的真相以及同时申诉到最高检、最高法和中央纪委的内容陆续公布,我决心为此讨个公道。

如果大家觉得我的文章哪里写的不对,请在评论区指正;如果您也遵寻正义、善良和美好,请大家关注我的后续内容,积极转发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