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元旦”将至,为防止发生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电子礼炮)和孔明灯(以下简称“两禁”)行为,确保实现“零燃放、零销售、零储存、零运输”工作目标。随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禁鞭办)就2026年“元旦”期间禁鞭和禁放孔明灯有关工作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2026年1月1日-1月3日每天8:00-17:00,对随州城区禁鞭和禁放孔明灯区域进行重点巡查。禁鞭区区域内各地各单位及各级禁鞭办、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要对巡查力量进行分班编组,人员和车辆要上街巡查管控,切实做到逻查管控“全覆益”。所有巡查执勒人员要佩戴《工作证》或红袖章,宣传车要有明显的禁鞭和禁放孔明灯标识,播放《禁鞭条例》《禁放孔明灯通告》等宣传录音。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禁鞭办的统一部暑和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公安、城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和供销等部门及各级禁鞭办要加强联动、相互配合,切实履职尽责,依法查处涉鞭涉孔明灯违法违规行为。
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元旦期间“两禁”宣传,对涉鞭案件一律媒体曝光;
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对110指令和群众举报涉鞭涉孔明灯方面的报警,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理;
城管部门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反馈,做好移交,查获的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一律收缴。同时,要督促户外广告运营商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禁鞭禁放孔明灯宣传内容,要加强对公园广场和市植物园的禁鞭速查管控;
应急管理部门要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民政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办理丧事和公墓禁鞭巡查管控;
供销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从源头上严防严控禁鞭区内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配送烟花爆竹行为;
各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要认真履责,强化逗查管控,并督促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旅馆、银行等行业场所在门前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据放禁鞭宣传内容。
来源:随州禁鞭办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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