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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已经从“打官司的工具”,变成了“做生意的门票”。

作者 | 孟维周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那么,还有不到2个月,中国的337就要来了。

而很多企业对风险的理解,依然停留在旧时代:最坏不过当被告,赔点钱,换个商标,重新来。

但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释放出的信号只有一句话——

以后不一定告你,是先让你“做不成生意”。

这不是修辞,是制度方向。

如果你熟悉美国337 调查,你会立刻意识到:

我们正在走向一种“不以判赔为核心,而以贸易资格为核心”的治理逻辑。

337 的可怕之处,从来不在于赔多少钱,而在于:你可以继续打官司,但你的货,先别进来。

它不是终局裁判,

它是交易前的“资格审查”

中国新外贸法的逻辑,正在向这个方向靠拢:

  • 知识产权不再只是民事纠纷

  • 而是外贸秩序的一部分

  • 一旦被认定“危害外贸秩序”

解决方式就不一定是判决,而是限制、禁止、切断交易链条。

这就是“337化”的核心。所以,真正的变化是侵权不一定赔钱,但一定可能断单。

过去,侵权的后果是:

  • 起诉

  • 抗辩

  • 和解

  • 赔偿

现在,多了一条更直接的路径:

侵权 + 影响外贸秩序 = 贸易层面的处理工具。

翻译成老板能听懂的话就是:

你还没走到法院,生意已经被“暂停键”按下了。

这对跨境电商、外贸制造、进口分销尤其致命。

因为你依赖的不是一次成交,而是连续供货、稳定渠道、平台信任

337式风险的本质是:

让你失去“持续做生意”的能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合同也开始“337化”,如果写得越狠,那风险也越大。

很多企业在技术引进、品牌授权、专利许可时,喜欢把条款写到极限:

  • 不得挑战专利有效性

  • 必须整体打包许可

  • 改进成果全部返授

  • 排他、锁定、不得兼容

在旧逻辑里,这是“谈判能力强”。

在新外贸法语境下,它开始有另一层含义:

如果这些条款破坏外贸公平竞争秩序,

就不只是合同问题,而是外贸风险。

这正是337的另一面:

它从不关心你合同写得合不合理,

它只关心——

你有没有通过“交易正当性”的审查。

之前,很多法务都有同一个困境:风险早就看见了,但话说不出口,

因为一说就是“太保守”“影响进度”。

新外贸法,其实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把“法务判断”升级成“制度判断”。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法务以后说的不是:“我建议你注意风险”,

而是:“这已经不是赔钱问题,这是可能做不了生意的问题。”

337式逻辑一旦成立,法务不再是“事后灭火”,而是是否能顺利进入市场的把关人

新法强调海外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合规能力建设。

这也释放出一个很现实的信号:

  • 信息会越来越透明

  • 风险会越来越前置

  • “不知道”会越来越站不住脚

在337时代,不知道规则等于风险加倍

需要确认定是,中国的337,不是复制美国,而是升级了玩法。

美国337保护的是美国市场。

中国版的逻辑是:

  • 维护对外贸易秩序

  • 保障公平竞争

  • 防范系统性外贸风险

它的目标不是“多封几个对手”,而是让交易更可控、更可审查、更能随时刹车

如果你只愿意记住一句话表达对“中国337”的理解,请记住这句:

未来的外贸,不是“能不能卖”,而是“有没有资格持续卖”。

337风险的本质是:

  • 不和你慢慢算账

  • 直接决定你是否还在牌桌上

这也是为什么说——

中国的337要来了。

不是为了制造恐慌,而是告诉所有做跨境、做外贸、做技术交易的人:

知识产权,已经从“打官司的工具”,变成了“做生意的门票”。

看清这一点的企业,会提前布局;

看不清的企业,会在某一次交易里突然“消失”。

而那一次,

往往连官司都还没开始。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封面来源 | Pexels 编辑 | 有得 布鲁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