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老陈,您看新装修的房子怎么样!多亏您耐心调解,让我能快速拿着赔偿款开始装修……”

1月9日傍晚,浙江宁波镇海区法院的张法官刚结束庭审回办公室,手机屏幕亮起这样一条消息。

他的思绪,回到了去年12月那个烟雾弥漫的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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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的出租屋因租客小赵使用暖风机不当引发火灾,原本温馨的小家变成了一片狼藉!

火灾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还殃及了楼上邻居,小赵家的孩子也火灾中受伤。

孩子受伤邻居家也遭殃

火灾后的复杂局面……

那天早上,张法官接到社区韩主任急切的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

起火点是位于老城区的一处旧小区,楼道里还弥漫着刺鼻的烟味。

房东老陈情绪激动地指着租客小赵:“是你使用电器不当造成的火灾,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我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我的孩子也受伤了”,小赵辩解道,脸上写满了焦虑和无助。

《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原因系租客小赵使用电暖器不慎引起沙发着火。

明确的责任划分,并不意味着纠纷就能轻松解决。

更复杂的是,火灾蔓延至楼上,导致楼上邻居财产损失。

而小赵孩子受伤的情况,也让这场纠纷更加棘手。

“大家都先冷静一下,事情已经发生,我们最重要的是商量如何减少损失。”张法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邀请社区韩主任配合,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

张法官首先与房东老陈沟通:“小赵一家确实不是故意的,他们现在孩子受伤,医疗负担重,赔偿能力有限。”老陈沉默片刻后坦言:“我也不是要为难他,但我的损失谁来承担?”

随后张法官又与小赵交谈:“火灾给你的教训是深刻的,但老先生的房屋受损严重,修复需要费用。按照法律规定,你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我们可以一起商量一个可行的方案。”

14起纠纷完美化解

就在张法官调解老陈与小赵的纠纷时,楼上邻居与小赵一家的14起赔偿纠纷也陆续进入了司法程序。

这些案子分配给了镇海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助理李晨曦。

楼上邻居要求赔偿财产损失,而小赵则强调自己孩子受伤已使家庭不堪重负。

李晨曦采用“情理交融”法,劝解双方换位思考。

“大家都是邻居,平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火灾是意外,谁都不愿看到。”“小赵孩子受伤,医疗负担重,希望大家能互谅互让。”

同时,她也让小赵认识到作为房屋实际使用者,对火灾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面对僵局,张法官再次把房东老陈和租客小赵请到一起。

经过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解除租赁合同,扣除剩余租金后,小赵再支付10万元作为赔偿金。

而李晨曦那边,经过多次耐心沟通,楼上邻居也表示理解小赵的家庭困难,同意降低赔偿金额,陆续与小赵签下调解协议。

在法官的接力调解下,这起因火灾导致的涉及10余户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老陈快速拿到了赔偿款开始装修,小赵一家也能安心照顾受伤的孩子,楼上邻居的损失也得到了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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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曾经焦土废墟变回白净的墙面、崭新的家具,仿佛能感受到屋子里重新燃起的烟火气。窗外华灯初上,张法官回复老陈,“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祝您早日出租。”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 记者 程潇龙

编辑 潘俐

审核 张倩 王晨郁

校对 陈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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