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2017年转型后,开始商事调解中心,深度参与商事案件的调解,从“裁判者”到“解纷者”的角色转换,让我对商事调解的价值、挑战与培训需求有了更立体的认知。
今天,我想结合个人经历、机构实践与行业观察,与各位分享一套“从法官思维到调解智慧”的培训体系构建路径。
上部 调解员的能力要求 一、商事调解的主要特征
商事调解具备有偿调解、自主调解、专业化、保密化、国际化、规则灵活化、数字化等一系列核心特征,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商事调解区别于其他解纷方式的独特优势,也是其能够满足商事主体解纷需求的关键。
(一)有偿调解:市场化可持续的核心保障
这是《条例》赋予商事调解最核心的制度突破。商事调解的有偿性并非“漫天要价”,而是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调解组织需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收费方式可根据纠纷标的额、调解时长、专业难度等因素设定,既可以按标的额阶梯收费,也可以按时长计费。
(二)自主调解:意思自治的极致体现
商事调解的自主性贯穿于调解全过程,是其区别于诉讼、仲裁的核心特征,也是《条例》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比如,只有当事人双方均同意调解,调解程序才能启动,当事人可从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名册中共同选定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可随时提出终止调解,转而选择诉讼、仲裁等其他解纷方式,无程序上的限制。
(三)高度专业化:商事纠纷的核心解纷要求
商事纠纷的复杂性决定了商事调解的专业化属性,这也是其区别于人民调解的关键特征。
(四)全程保密化:商业利益的重要保障
《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商事调解不公开进行”,这是商事调解的核心优势之一,也是商事主体选择调解的重要考量因素。商事调解的保密原则体现在程序保密、信息保密、结果保密三个方面。
(五)规则灵活化:兼顾法律与商业的双重需求
诉讼和仲裁均以法律法规为主要裁判依据,而商事调解的依据更为多元,《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商事调解员可适用行业规则、商业惯例、交易习惯等开展调解工作。这种规则灵活性让商事调解能够解决纠纷的“实质问题”,而非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适用层面。灵活的规则适用方式,更符合商事交易的实际情况,也让调解协议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履行。
(六)发展国际化:对接全球商事解纷体系
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推进,跨境商事纠纷日益增多,《条例》将国际化作为商事调解的重要发展方向,赋予其鲜明的国际化特征。
(七)服务数字化:科技赋能的高效解纷模式
《条例》第十八条明确鼓励商事调解组织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调解效率,并确认在线调解与线下调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字化成为商事调解的重要发展特征。
二、商事调解员的核心任务
商事调解的核心价值最终要通过调解员的工作落地,而调解员的工作可归纳为启动调解、促成协议、收取费用三大关键环节,这三个环节环环相扣,构成了商事调解从“启动—推进—闭环”的完整链条,每个环节都考验着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实操水平。
(一)启动调解,让当事人愿意坐下来谈
启动调解是商事调解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难突破的环节。在商事主体普遍存在“诉讼优先”思维的背景下,调解员的核心任务是打消当事人的顾虑,让双方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这一环节的核心难点在于扭转对抗思维,传递调解价值。
1. 核心痛点
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原因主要包括:对商事调解的法律效力存疑,担心调解协议无法执行;认为调解无法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不如诉讼判决具有确定性;对调解员的专业能力不信任;担心调解过程泄露商业秘密。
2. 关键应对
一是价值传递。向当事人清晰阐释商事调解的保密、高效、灵活、低成本等优势,对比诉讼、仲裁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让当事人认识到调解的性价比。
二是效力释明。明确告知当事人调解协议可通过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消除其对协议效力的顾虑。
三是专业背书。展示调解员的专业背景和同类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增强当事人的信任。
四是保密承诺。明确告知当事人调解的全程保密规则,签署保密协议,打消其商业秘密泄露的顾虑。
(二)促成协议,让当事人达成利益共赢
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是商事调解的核心环节,也是调解员专业能力的集中体现。与诉讼“非赢即输”的对抗性逻辑不同,商事调解的核心是找到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共赢解纷”,这一环节的核心难点在于平衡双方利益,化解利益冲突。
1. 核心痛点
商事纠纷的当事人往往存在激烈的利益博弈,一方可能坚持高额赔偿,另一方则拒绝让步;部分纠纷涉及复杂的专业问题,双方对事实和责任的认定存在分歧;当事人可能在调解过程中情绪激动,导致协商陷入僵局。
2. 关键应对
一是精准研判。深入分析纠纷的核心争议点和双方的利益诉求,区分“立场”和“利益”,例如,一方要求的高额赔偿是立场,而其背后的核心利益可能是尽快收回款项以缓解资金压力。
二是专业赋能。结合法律规定、行业惯例和商业逻辑,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参考,让协商有章可循。
三是情绪疏导。及时疏导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引导双方从“对抗”转向“协商”,聚焦问题解决而非责任追究。
四是分步协商。将复杂的纠纷拆分为多个小问题,逐一达成共识,逐步推进整体协议的达成。
五是风险提示。向当事人清晰提示诉讼、仲裁的风险和成本,让其理性看待调解方案,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
(三)收取费用,让专业服务获得合理回报
收取调解费用是商事调解的闭环环节,也是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在实践中,收费环节往往面临诸多问题,这一环节的核心难点在于让当事人认可服务价值,自愿支付费用。
1. 核心痛点
部分当事人认为“调解成功才需要付费,失败则无需付费”,忽视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的专业付出;少数当事人在调解成功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支付费用;调解费用的计算方式不清晰,导致当事人对收费标准产生质疑。
2. 关键应对
一是收费透明。在调解启动前,向当事人明确告知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付费节点,甚至可以签署服务协议,避免后续争议。
二是价值锚定。在调解过程中,向当事人清晰展示调解员的专业工作,包括法律分析、行业研判、方案设计、沟通协调等,让当事人认可服务价值。
三是付费灵活。设置合理的付费节点,例如,调解申请时支付部分定金,调解成功后支付尾款,调解失败则根据工作量收取少量工本费,兼顾双方利益。
四是纠纷解决。对于拒绝支付费用的当事人,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调解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将此类当事人纳入行业黑名单,规范市场秩序。
三、商事调解员的能力要求
商事调解的特点和核心任务,决定了调解员需要具备复合型的能力体系,其中部分能力是人民调解员、法官、仲裁员所不具备的,也是商事调解员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厘清这些差异化能力,是培养高素质商事调解员的关键。
(一)商事调解员的通用能力体系
作为专业调解员,商事调解员首先需要具备调解工作的通用能力,这是开展调解工作的基础:
1. 基础法律能力
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核心法律知识,能够精准研判纠纷的法律关系和责任认定。
2. 沟通协调能力
具备高效的倾听、表达和谈判能力,能够准确捕捉当事人的利益诉求,搭建有效的沟通桥梁。
3. 中立公正素养
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
4. 职业伦理素养
恪守保密义务和职业道德,不与当事人串通进行虚假调解,维护行业公信力。
(二)区别于人民调解员的核心能力
人民调解员的核心能力是“懂民情、善调和”,而商事调解员需要具备商业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市场化思维,这是二者最核心的能力差异。
1. 商业逻辑研判能力
人民调解员处理的纠纷多为民间民事纠纷,无需深入理解商业运作逻辑;而商事调解员需要熟悉企业的经营模式、商业交易规则和行业发展特点,能够从商业视角分析纠纷的成因和解决方案。例如,在企业股权转让纠纷中,调解员需要理解股权估值、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等商业规则,才能制定出符合双方商业利益的调解方案。
2. 商业风险评估能力
商事纠纷往往涉及企业的经营风险,调解员需要具备商业风险评估能力,能够向当事人提示调解方案可能带来的商业风险,帮助其做出理性决策。而人民调解员处理的纠纷多为小额民事纠纷,无需进行复杂的风险评估。
3. 市场化议价能力
商事调解的核心是利益协商,调解员需要具备市场化的议价能力,能够引导双方在商业利益的框架内进行协商,平衡双方的利益诉求。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更多依赖情理和公序良俗,无需具备市场化议价能力。
(三)区别于法官、仲裁员的核心能力
法官和仲裁员的核心角色是“裁判者”,而商事调解员的核心角色是“协商引导者”,二者的能力要求存在本质区别。
1. 利益整合而非规则适用能力
法官和仲裁员的核心能力是严格适用法律规则做出裁判,追求“合法合规”;而商事调解员的核心能力是整合双方的利益诉求,找到共赢的解决方案,追求“合情合理”。调解员无需像法官那样严格遵循法律条文,而是要结合商业惯例和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灵活的解决方案。
2. 关系修复而非责任认定能力
法官和仲裁员的工作核心是认定责任、做出判决,往往会加剧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关系;而商事调解员的工作核心是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商业合作关系,引导双方从“对抗”转向“合作”。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调解员不仅要解决货款支付问题,还要考虑如何修复双方的供货合作关系,实现长期共赢。
3. 柔性沟通而非刚性裁判能力
法官和仲裁员的沟通具有权威性和刚性,遵循法定程序和庭审规则;而商事调解员的沟通具有柔性和灵活性,可根据当事人的情绪和诉求调整沟通方式,通过疏导、协商、引导等方式化解矛盾,而非依靠权威做出决定。
4. 收费谈判而非无偿履职能力
法官、仲裁员的履职是公共服务或有偿的法定服务,无需自行与当事人协商费用;而商事调解员需要具备收费谈判能力,能够向当事人阐释服务价值,协商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专业服务获得合理回报,这是法官和仲裁员完全不具备的能力。
(四)商事调解员的专属核心能力
结合商解的国际化、专业化特征,商事调解员还需要具备一系列专属能力,这是其应对复杂商事纠纷的关键。
1. 跨境商事规则适配能力
处理涉外商事纠纷时,调解员需要熟悉国际商事规则、跨境贸易惯例和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能够将国际规则与国内法律相结合,制定符合跨境商业交易的调解方案,这是普通调解员不具备的能力。
2. 行业专业深耕能力
商事纠纷涉及金融、知识产权、工程建设、数字经济等多个细分领域,调解员需要具备某一领域的深耕能力,成为“行业专家型调解员”。例如,知识产权领域的调解员需要掌握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专业知识,才能应对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
3. 商业秘密保护实操能力
商事调解的保密原则要求调解员具备商业秘密保护的实操能力,能够制定完善的保密方案,在调解过程中防范商业秘密泄露,这是其他解纷从业者无需重点掌握的能力。
4. 数字化调解操作能力
商事调解的数字化特征要求调解员具备线上调解平台的操作能力,能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辅助调解工作,实现线上线下调解的无缝衔接。
下部 如何培训调解员 一、商事调解员的培养与成长体系
商事调解员的差异化能力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需要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常态化的实践锻炼和持续的职业发展,才能逐步构建。《条例》明确要求商事调解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为调解员的能力培养提供了制度保障。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商事调解员的能力培养可通过理论学习、实操锻炼、职业进阶三大路径实现。
(一)系统化学习培训:筑牢能力根基
学习培训是调解员能力提升的基础,需要构建“理论+技能+伦理”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避免培训流于形式,确保调解员真正掌握专业知识和实操技巧。
1. 基础理论培训:构建知识体系
基础理论培训是入门的关键,主要涵盖三大模块。
一是法律知识模块。重点学习《商事调解条例》《民法典》《公司法》《国际贸易法》等核心法律法规,以及《新加坡调解公约》等国际规则,夯实法律基础。
二是商业知识模块。开设金融、知识产权、跨境贸易、企业管理等商业课程,让调解员了解不同行业的运作逻辑和商业惯例,培养商业思维。
三是调解原理模块。学习商事调解的基本原则、程序规则、方法技巧,理解商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诉讼、仲裁的区别,掌握调解的核心逻辑。
2. 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实战能力
实操技能培训是核心,通过模拟演练、案例研讨等方式,让调解员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操能力。
一是模拟调解演练。选取金融、知识产权、工程建设等典型商事纠纷案例,组织调解员进行全流程模拟调解,由资深专家进行点评指导,提升调解员的沟通协调、方案设计、僵局破解能力。
二是案例复盘研讨。收集国内外成功和失败的商事调解案例,组织调解员进行复盘研讨,分析案例的核心争议点、调解思路和得失经验,总结规律方法。
三是专项技能训练。针对调解中的关键环节,开展保密管理、收费谈判、线上调解等专项技能训练,提升调解员的精细化操作能力。
3. 职业伦理培训:坚守职业底线
职业伦理是调解员的立身之本,重点开展保密义务、中立原则、利益冲突披露、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通过警示教育和案例分析,让调解员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杜绝虚假调解、违规收费等行为,坚守职业底线。
(二)常态化实践锻炼:积累实战经验
纸上得来终觉浅,常态化的实践锻炼是调解员能力提升的关键,需要为调解员搭建多元化的实践平台,让其在实战中积累经验、锤炼能力。
1. 师徒结对传帮带
建立“师徒结对”制度,由资深商事调解员带领新手调解员参与实际案件的调解工作,从案件分析、沟通协调到方案设计,进行全程指导,帮助新手调解员快速熟悉业务,积累实战经验。
2. 多领域案件历练
鼓励调解员参与不同领域商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从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到复杂的跨境投资、知识产权纠纷,逐步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应对复杂纠纷的能力。同时,支持调解员参与诉调对接、仲调对接案件的调解,积累与法院、仲裁机构协作的经验。
3. 跨区域交流实践
组织调解员到东部沿海地区或境外的优秀商事调解组织交流学习,参与当地的商事调解实践,学习先进的调解理念和方法,拓宽国际视野,提升跨境商事调解能力。
(三)阶梯化职业进阶:实现持续成长
商事调解员的能力提升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构建阶梯化的职业进阶体系,为调解员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激发其持续学习的动力。
1. 建立分级认证体系
制定商事调解员的职业能力标准,建立初级、中级、高级的分级认证体系:初级调解员可处理简单的商事纠纷;中级调解员可处理复杂的行业性商事纠纷;高级调解员可处理跨境商事纠纷和重大疑难商事纠纷。通过分级认证,让调解员明确自身的能力短板和提升方向。
2. 常态化继续教育
建立商事调解员的继续教育制度,要求调解员每年完成一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商业规则和调解技巧,适应商事纠纷的新变化、新趋势。例如,针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新型纠纷,开展数据权益、算法侵权等方面的专项继续教育。
3. 搭建职业发展平台
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为调解员搭建交流合作、职业发展的平台:定期举办商事调解论坛、沙龙,促进调解员之间的经验交流;开展优秀调解员评选活动,提升调解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推动调解员资质与专业职称评定挂钩,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四)国际化能力培养:接轨全球解纷体系
针对商事调解的国际化特征,需要重点培养调解员的国际化能力,打造具备国际视野的专业人才队伍。
1. 国际规则培训。系统学习国际商事调解的规则和惯例,邀请国际商事调解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调解员的国际规则适配能力。
2. 跨境案件实践。组织调解员参与涉外商事纠纷的调解工作,积累跨境调解的实战经验;与境外调解组织开展合作,联合处理跨境商事纠纷,提升调解员的跨境服务能力。
3. 国际交流合作。选派优秀调解员参加国际商事调解会议和培训,与境外调解员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的调解理念和方法,提升我国商事调解员的国际影响力。
二、数字化技术在调解培训中的创新应用 (一) AI技术:从“智能工具”到“人机协作” 1.智能调解模拟系统
AI调解员:通过分析200余万条投诉数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现消费纠纷自动调解,反应时间缩短至0.3秒
2.法律知识辅助系统
AI辅助调解案例分析、法律条款检索、调解协议生成等。
3.个性化能力评估
通过AI分析学员在模拟调解中的表现,生成个性化能力评估报告
(二) 区块链技术:从“透明存证”到“智能合约” 1.调解案例存证与共享
利用区块链技术记录调解案例,确保数据不可篡改、透明可信。如调解云平台的“五个一”模式,调解过程全程记录,数据上链可查
2.智能合约调解协议模拟
通过智能合约技术模拟调解协议的自动执行,帮助学员理解协议设计的合规性与可行性。如国际贸易纠纷案例中,区块链智能合约可根据传感器数据自动触发温度超标处罚条款,调解员可通过模拟系统学习如何设计自动执行条款。
3.培训数据透明化管理
利用区块链技术记录调解员培训过程与考核结果,确保透明可信。如“基础补贴+案件奖励”激励机制,可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透明化发放
(三) 元宇宙技术:从“虚拟场景”到“跨域协作” 1.虚拟调解场景构建
采用在线虚拟调解方式实现多人异地同步操作,支持证据在线提交与全程录音。学员可在虚拟环境中扮演不同角色,体验不同立场,培养同理心与沟通技巧。
2.多方实时交互调解
元宇宙调解平台支持多方实时交互,包括多语言实时翻译、虚拟化身情绪识别等功能。
三、构建“四化”商事调解培训新体系 (一) 集成化:构建“一窗平台” 1.资源集成
整合法院、市场监管、商会等调解资源,在调解服务中心设置线下“无差别受理窗口”,形成“中心统筹+站点联动”服务网络。
2.队伍专业
组建“专职+专业+多元”调解团队,吸纳律师、公证员及外籍调解员,建立“初调+次调”递进机制,专职调解员负责初调,退休法官等专业力量开展二次调解
(二) 专业化:打造复合型调解人才 1.复合型能力培养
培养调解员兼具法律、商业、技术等多方面能力,如浙江组建由行业专家、调解专家、法律专家组成的多元化专家团队,提供精准指导
2.人才梯队建设
建立初级、中级、高级调解员梯队,满足不同层级调解需求,如厦门两级法院与商会合作成立的调解中心,为2700家会员企业提供专业化调解、咨询和培训服务
(三) 数字化:创新“一张网络” 1.全流程数字化培训
全面对接微法院等线上平台,实现商事调解在线申请、智能分案、远程调解、线上签订协议、在线送达等全流程数字化
2.智能化辅助工具
开发AI辅助调解培训工具,如智能模拟谈判对手、法律条款自动检索等,实现案件办理全程在线化、节点可跟踪、卷宗电子化
(四) 长效化:完善保障机制 1.激励机制
建立“基础补贴+案件奖励”激励机制,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2.持续教育
实施“理论+实务”双轨培训,常态开展调解竞赛、案例研讨等活动。
结语 构建新时代商事调解人才培养的“厦门方案”
商事调解培训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资源整合、模式创新与数字化赋能。通过体系化培训,我们能够弥合“法律理性”与“商业柔性”的鸿沟,培养一批兼具法律素养与商业思维的商事调解专业人才,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在厦门这座著名的侨乡和“海丝”起点城市,商事调解面临着国际化、专业化、数字化的三重机遇。我希望通过今天的分享,能够与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厦门易判科技公司以及各位同仁共同探讨,如何将“四维模型”与“四化体系”相结合,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商事调解培训新模式。
这不仅是一次培训体系的建设,更是一次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现代化探索。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推动商事调解从“法官思维”走向“调解智慧”,从“对抗式审判”走向“合作式调解”;以《商事调解条例》实施为契机,以数字化改革为引擎,为构建中国特色、国际视野的商事调解人才培养体系贡献“厦门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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