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庭上,公诉人与辩护人的交锋,往往不在于事实本身,而在于对事实的解读与定性。每一份不起眼的情节,都可能成为影响当事人命运的关键砝码。最近,我们团队办理的一起诈骗案,公诉机关明确建议判处三年实刑。经过有效辩护,法院最终判处了三年缓刑。这个结果,值得所有同行与面临类似处境的家庭深思。
案件的核心,远不止“认罪退赔”那么简单。
当事人车某某因虚构“办事能力”骗取12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当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看到“数额巨大”和“建议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时,家属的焦虑可想而知。许多同类案件当事人会认为,退钱、拿到谅解书就“差不多”了,但这恰恰是最大的误区。司法实践中,这些情节是“可以”从宽,而非“应当”从宽。如何让法庭认为本案“应当”适用缓刑,是辩护工作的真正核心。
我们的辩护,没有停留在提交证据的表面工作上,而是围绕以下三个层面,构建了一个立体的、难以反驳的缓刑论证体系:
第一,穿透“社会危害性”的笼统概念,进行精准切割。
我们向法庭强调,诈骗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是一个需要具体分析的概念。本案行为模式是典型的“一对一”的“办事”诈骗,其危害范围特定,侵害对象明确,与针对不特定公众的电信诈骗、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型诈骗有本质区别。更重要的是,案发后我们协助当事人第一时间全额退赔,并扎实地取得了每一位被害人的书面谅解。这不仅在经济上实现了“复原”,更在法律意义上,最大限度地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我们向法庭完整呈现了这一积极弥补的过程,将“社会危害性已显著降低”从一个抽象判断,变为有证据支撑的具体结论。
第二,将“认罪悔罪”转化为可信的“人身危险性评估”。
初犯、偶犯、认罪认罚,这些情节如果孤立呈现,容易流于形式。我们将它们串联成一条清晰的逻辑链:当事人到案后供述稳定、自愿认罪,在律师介入前已主动筹措资金——这展现了其承担责任的原始意愿。随后,在专业指导下,其认罪悔罪的方向更明确、效果更彻底。我们向法庭呈现的,不是一个被动接受惩罚的被告人,而是一个主动纠错、用行动证明自己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个体。这份人身危险性极低的评估报告,是我们为法庭适用缓刑提供的最有力依据。
第三,将辩护策略与司法政策深度融合。
我们在辩护意见中,着重引用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当前关于“减少不必要羁押”、“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司法导向。我们指出,对车某某此类情节、具备有效监护帮教条件的被告人适用缓刑,让其回归社会、在社区矫正中完成改造,正是上述政策精神的完美体现。这既符合刑罚的个别化原则,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辩护,不仅要讲法律,更要懂政策。
判决背后的启示:专业辩护的价值所在。
法院的缓刑判决,是对我们上述辩护逻辑的全面采纳。这个案例给我们,也给公众几点深刻启示:
1、退赔谅解是“基础动作”,但如何呈现是“技术关键”。律师的工作,是将当事人的积极行动,组织成符合法律评价逻辑的证据体系,让法庭“看见”并“认可”其价值。
2、在定性无争议的案件中,量刑辩护是主战场。优秀的刑事律师应像一位精算师,将每一个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计算、放大到极致,为核心辩护目标服务。
3、信任专业,方能把握时机。刑事案件的进程环环相扣,退赔时机、协商谅解、认罪认罚的时机选择,都需要在专业判断下进行。一个错误的步骤,可能导致事倍功半。
结语:
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关乎自由与人生。作为律师,我们深知肩上责任。辩护的艺术,不仅在于对法条的熟稔,更在于对人性与政策的洞察,在于将冰冷的案件事实,转化为充满温度与说服力的生命故事。此案已结,但其间展现的辩护策略与司法理念,值得反复回味。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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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林智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领域专注于刑事辩护与风险应对,尤其在诈骗、经济犯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以及民刑交叉争议解决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我始终相信,复杂的法律困境往往源于脉络的混沌。因此,我的工作核心,在于为委托人厘清迷雾——将错综的事实与法律争点结构化、模型化,转化为清晰的诉讼策略与行动路径,从而在关键决策中把握主动。本文所探讨的“办事型”诈骗案缓刑辩护,正是这一方法论的具体实践。
如果您正面临刑事案件的困扰,或对文中提及的辩护要点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通过平台搜索“林智敏”与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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