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写遗嘱,
结果把“外甥”写成“外孙”,
甚至还写错了继承人的名字。
这样一份自书遗嘱,
还有效吗?
近日,上海奉贤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纠纷。
张先生2022年5月去世,享年60岁。由于张先生未婚未育,父母也早已离世,经过公证,张先生的房产、银行存款、证券账户的股票及余额由他的两个姐姐共同继承。
张先生大姐的儿子——外甥李炯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份张先生生前写下的遗嘱,上面写明,张先生奉贤区的房产、银行存单、股票等由“大外孙李烔”一人继承。据了解,张先生的遗产涉及到20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十多只股票和十多万元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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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荆楚网
编辑 | 贺 曦
审读 | 张 蕾
二审 | 蔡志军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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