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58元用完周岁宴装饰就退货,法律专家:滥用退货权或违法

近日,一桩涉及58元宝宝周岁宴装饰品的“恶意退货”事件在网络引发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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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王女士指称,买家在宝宝周岁宴使用完所有装饰品后,以“做工问题”为由申请退款,退回的商品已完全丧失二次销售价值。尽管王女士已关闭了店铺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功能,但平台系统仍通过了对该笔订单的“极速退款”。

事件清晰且典型。1月20日,一位买家在王女士的网店下单购买了价值58元的周岁宴装饰套餐。这套产品包含围裙、气球、拉旗、丝带等多种一次性消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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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商品签收。仅3天后的1月24日,买家便发起了退货退款申请,理由是“做工、质量问题”。

当王女士收到退回的包裹时,发现所有物品均已被明显使用:气球充气后变形、丝带穿孔。这意味着,这些专为一场派对准备的装饰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使命,而后被“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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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感到既气愤又无力。她表示,在售前已明确告知买家该类商品使用后不能退货,且店铺已设置“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但面对买家提出的“质量问题”申诉,平台的自动化审核系统依然启动了“极速退款”流程。目前,王女士已向平台提交详细的拆包视频证据,正在等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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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本质上都是将网购商品当作“短期租赁”,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最终让商家承担所有成本和损失。

一位服装商家算了一笔账:一件定价150元的服装,扣除各项成本后净利润可能仅15元左右。一旦遭遇退货,重复产生的物流、包装及人工损耗会轻易吞噬掉微薄的利润,甚至导致亏损。

长此以往,这些额外成本要么通过涨价转嫁给所有消费者,要么直接压垮小本经营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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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谴责之外,更需理清法律与规则的边界。商家王女士有权对特定商品设置“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法律专家指出,2024年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消费者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该规则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滥用权利给经营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若虚构事实、伪造凭证骗取退款,数额较大还可能涉嫌诈骗。

在围绕58元退货的喧嚣声中,一句网友评论尤为深刻:“占小便宜的代价是人格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