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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警察同志,我家进贼了,数千元现金不见了。”

2026年1月22日21时许,三甲派出所接事主游先生报警称,其家中数千元现金被盗。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调查,民警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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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刘某通过翻越围墙、爬水管等方式,潜入村民家中实施盗窃。1月23日中午,三甲派出所民警在三甲镇某店铺内将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其入室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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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破案及时,办案民警顺利追回被盗现金2904元,并全额发还事主。1月26日,事主游先生将印有“神速破窃案,雄风扬警威”的锦旗送到三甲派出所,并对三甲派出所民警破案神速、及时挽损表达衷心感谢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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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到“财不外露”:请勿将手机、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放置在客厅、窗台等显眼位置,以免外露引发盗窃。

2.养成锁门关窗的习惯:无论外出时间长短,切记锁好门窗。平时应经常检查门窗、防盗网是否牢固,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有条件的家庭可安装摄像头等安防设备。

3.加强邻里守望:发现小区内有可疑人员或车辆长时间徘徊、形迹可疑时,应提高警惕、互相提醒,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共同维护安全。

如发现家中被盗,请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若遭遇盗贼正在作案,务必以人身安全为重,避免正面冲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报警,并尽量记住盗贼的显著体貌特征。

来源:阳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