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企业信息平台查询时发现,东莞有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名叫“周瑜”。“周瑜”“猪葛亮”这组高度关联的名字迅速引发热议,不少人在评论区调侃称“这是现实版《三国演义》吗”“诸葛亮知道了会不会气活”。
对此,有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士发表声明,指出利用“猪”与“诸”谐音注册“猪葛亮”为商标或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伤害了诸葛后裔及敬仰诸葛亮的人们的感情。
据企查查,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真实存在,目前为存续状态。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于2020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周瑜,是一家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食品企业。周瑜名下关联2家企业,均为存续状态,包括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韶关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周瑜在上述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经理等职务。其中,韶关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猪葛亮”已被多方申请注册为商标,申请人包括惠州市亚公顶网络有限公司、山东渔儿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四川王老五商贸有限公司等,国际分类涉及食品、教育娱乐、餐饮住宿等,当前商标状态多为已注册。
记者致电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工商登记预留电话问询,接电话的周女士回应称,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信息属实,并非刻意蹭热度,“公司名字是自己想出来的,也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的,没有恶搞的意思”。周女士同时透露,该公司节后将不再经营,后续会按流程办理注销手续。
2月4日,一名自称是“诸葛亮后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网络流传的诸葛后裔声明情况属实,目前已发现近200家注册“猪葛亮”相关商标或企业,担心此类谐音梗滥用会误导公众、影响历史人物形象,并对传统文化传承造成不良影响。他们强调,当前主要诉求是向商标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审慎审核此类注册申请,并对已注册的商标予以撤销。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表示,诸葛亮是众所周知的先贤,民众看到“猪葛亮”商标,自然而然会联系到“诸葛亮”,以此作为商标,有伤诸葛亮形象。故诸葛后裔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猪葛亮”商标宣告无效。使用“猪葛亮”企业名称的,法理亦同。
来源:综合上游新闻、潇湘晨报、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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