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支付给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近日,城中区中山西路青云民生市场里的部分商贩发现,顾客付的钱没到自己账上,一检查才发现,贴在自家摊位上的收款二维码,不知何时被人调换了。

“要不是商贩们在群里相互提醒,我都没注意。”商贩韦先生介绍,市场里部分商户的微信收款二维码被一个名为“小八”的收款二维码覆盖,扫描该二维码显示付款给某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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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记者联系到广西柳州寻味青云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商铺区经理吴女士介绍,事情发生于1月31日、2月1日,当时有商贩发现该情况后,向中南街道办事处青云社区和该公司反映。该公司知晓事件后,联合社区网格员在商贩群内通知,并检查了各摊位,目前已全部撕毁这张名为“小八”的收款二维码,不过有两家商贩忙于经营,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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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经营者收摊后会将摊位集中停放在固定区域,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目前已报警处理。”吴女士说,该公司将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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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家向“小八”付款0.1元劝其停止违法行为。

对此,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歆认为,将收款二维码覆盖、张贴在他人商家的收款码上,该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盗窃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这种方式秘密截取商家应收货款,数额达到1000元至3000元立案标准,或多次实施该行为的,将构成盗窃罪,需承担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处罚并处罚金;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行为人还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商家的财产损失承担全额赔偿的民事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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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们在群内互相提醒。

记者翻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去年3月,福建省一男子申某在龙岩、宁德等地多家菜市摊位、手机店及百货商行,以购物为幌子,趁店主不备时将事先准备好的个人收款二维码覆盖在商家原有的收款码上,案发时累计窃取金额达1万元,最终被当地法院判决犯盗窃罪,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1万余元。

(来源: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