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兄弟俩在老房拆除22年后,获得180万拆迁款变勒索金分别被判7年、10年一案在此前登上热搜后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2月5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告人家属宋女士处获悉,该案二审自去年10月13日结束后日前有了最新进展,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月6日上午开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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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书显示,上诉人宋某国、宋某全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定于2026年2月6日9时30分在淄川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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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报道,1998年,山东淄博西山村进行旧村改造,宋某全、宋某国兄弟家的老宅被拆除。宋家兄弟称,其房屋拆除前未签订拆迁协议。事后,村里开具证明,给予宋家4000多元补偿。但宋家兄弟认为补偿面积与实际不符,少了130多平方米,且补偿仅针对地上建筑,未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多年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2020年,宋家兄弟与时任淄博市淄川区城南镇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签订《宅基地补偿协议》,获得180万元款项。宋家兄弟始终认为这是“迟来的拆迁补偿”,然而这180万元却让他们的命运急转直下。
2023年,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报案称被敲诈勒索,宋家兄弟被带走调查。2025年6月24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某全、宋某国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年。随后宋家兄弟提起上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该案的报案人即前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他表示,二审开庭时被告人一方对他的指控全是不实之词。而宋女士说:“在法庭上,两名被告人均没有认罪认罚,同时我们的律师也一直坚持做无罪辩护,希望法院能够公平公正判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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