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陕西扶风,一男子干活时,从塔上坠落身亡,公司赔偿家属180万后,竟发现男子借了网贷还不上,属于自杀,公司要求家属把180万赔偿款退回被拒后,把家属起诉到法院,认为自己当了冤大头,为男子的自杀买了单,要求家属把赔偿款吐出来,案子经过2审,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陈先生是陕西扶风县人,他在西安一家公司工作,2025年3月,他被公司外派到宁夏海原县做风力发电机的检修工作。
可万万没想到,陈先生只干了一个多月,就在2025年4月6日10点30分,从塔上坠落身亡。
家属闻听消息,悲痛欲绝,因为陈先生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他的离去让这个家一下子坍塌了。
还好,陈先生在工作中出了意外,属于工亡,公司没推卸责任,积极进行处理赔偿。
最终,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赔偿和补偿协议书,公司赔偿家属120万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还有60万其他杂七杂八的补偿,一共是180万。
拿着儿子用生命换来的180万,家人涕泪横流,有了这笔钱,这个家庭起码不会陷入无以为继的地步,也算是个安慰。
可没多久,公司发现自己当了冤大头,因为他们掌握了的相关信息,证明陈先生坠塔,不是意外,而是自杀。
因为陈先生生前借了网贷,有网贷的还款信息截图,可以证明这一点。
而且,陈先生的聊天记录,证明他无力还债,压力山大,他留下的遗书,也说明了他被债务搞得焦头烂额,心灰意冷。
所有这些,都说明陈先生的身亡压根不是正常工作中的意外,而是他生无可恋,一了百了,所以,陈先生属于自杀。
而公司以为陈先生是工作意外,才给家属进行了赔偿,家属应该知道陈先生的死亡原因,还跟公司索赔,构成欺诈,公司要求家属退还180万,可进嘴的肥肉谁还舍得吐出来?
公司被拒后,把家属告上法庭,要求退还180万。
有人认为,即使自杀,也是因为你工作的地方防护措施做得不好吧?
否则,他跑到长江去自杀,或者跑到大马路上去自杀,就与你单位无关了!在生产岗位上发生的死亡事件,肯定与单位有关系。
大概率是自杀,但疑罪从无。那么高工作。应该安全保证措施到位了,但是,确实无法证明他是自杀的,如果有遗书就没问题了。
这就太无 耻啦,以猜测人家自杀为由,要起诉已完成的赔偿协议。如果遗书是死亡前天的事,那还有点说道,人家有网贷有遗书,只能证明他曾经有过自杀的想法,他有工作有收入,这类工作肯定不低,人家愿意去工作,意外死亡就怎么证明人家是自杀?
公司这波操作吃相太难看,即使赢了道理也输了人心。陈先生死在公司的工作岗位上,不管是不是自杀,公司当初都已经签了赔偿协议,现在又反过来想把钱要回去,未免太不讲诚信。
就算陈先生有网贷压力、有轻生念头,那也只是推测,不能直接证明他是故意坠塔。
如果真要较真,公司应该在事发第一时间就报警调查,而不是先赔钱,事后又拿一些间接证据说自己被骗了。
而且,陈先生是家里的顶梁柱,这笔钱是他家人活下去的保障。公司突然要把钱要回去,等同于把这个家往绝路上逼。
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不能因为一点猜测就让家属退还救命钱。
这件事也给所有公司提了醒,签协议前要把事情查清楚,签完了就别反悔,否则只会让人觉得你不负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体提交的这些证据,不能证明陈先生属于自杀,只能反映出陈先生生前可能存在的心理状态或经济状况,属于间接证据。
所以,一审驳回公司诉求,公司不服,又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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