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河南周口太康的李先生曝出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骗婚闹剧。2024年,他经媒人介绍认识18岁女子曹某,谈婚论嫁后拿出24万元彩礼,办过典礼没多久,曹某便频繁夜不归宿,最后彻底失联。李先生上网寻人,竟牵出一个横跨多个家庭的诈骗团伙——至少4个家庭、同一媒人、分别给曹某及其30多岁姑姑10万至30万不等彩礼,两家均是订婚后失联。更惊人的是,这对姑侄短短两年内,先后与11人订婚,目前警方已按诈骗立案,案件正在侦办。
整件事最让人无语的,是曹某、其姑姑和牵线媒人的极度无知与狂妄。她们把婚姻当成敛财工具,把彩礼当成白拿的钱,以为演一场订婚、办个典礼,拿到钱就拍屁股走人,从此天高任鸟飞,没人能找上门。她们天真地觉得,只要躲起来、换个地方,就能把骗来的几十万揣进腰包,不用承担任何后果。这种想法既可笑又可悲,完全是法盲的典型表现。
她们错得离谱。这根本不是普通的婚恋纠纷,而是赤裸裸的骗婚诈骗。曹某姑侄俩以结婚为幌子,虚构婚恋诚意,隐瞒同时与多人订婚的真相,通过同一媒人反复“介绍对象”,专门骗取农村家庭辛苦攒下的大额彩礼,得手后集体失联,主观上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那个媒人也难辞其咎,明知姑侄二人一女多嫁、反复骗婚,还持续介绍、从中牟利,属于共同作案,同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她们更不懂,骗婚不是退钱就能了事。很多人误以为,把彩礼还回去就不用坐牢,这是对法律的严重误解。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曹某姑侄涉案人数多、金额高、跨度长,属于情节严重,即便事后退钱,也只能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能免除刑事责任。换句话说,钱要退,牢也要坐,两手责任都跑不掉。
这些受害者大多是普通家庭,几十万彩礼往往是父母一辈子的积蓄,甚至是四处借来的外债。一场骗局,让几个家庭人财两空、精神受创,对当地婚恋风气也造成极坏影响。曹某姑侄和媒人以为耍小聪明、玩消失就能蒙混过关,却不知道警方立案后,会全面固定证据、追查资金流向、抓捕涉案人员,无论躲到哪里,最终都要面对法律的制裁。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婚姻是终身大事,绝不能当成敛财手段;相亲订婚务必核实身份、谨慎给付彩礼,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同时也正告那些想靠骗婚发财的人,别再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无知不是违法的借口,逃避更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伸手必被捉,骗来的每一分钱,最终都会成为量刑的依据,等待她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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