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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时,面对电商页面上醒目的“假一赔十”承诺,很多人会因此放心下单。但这样的承诺真的靠谱吗?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从商家处购买到“以次充好”羽绒被要求商家赔偿十倍价款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一件代发”模式引发连环纠纷

本案中,当事人张某在电商平台经营一家家纺店,采用“一件代发”模式,即顾客下单后,他再到其他商家处代为购买相同商品,从中赚取差价。这种模式因其低门槛、低成本,成为不少“无货源”电商的选择,但也容易在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埋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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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消费者小徐在张某的店铺购买了9条标称为“某炫”品牌的羽绒被,收货后发现被子既无商标,质量也堪忧。经第三方检测,案涉羽绒被的含绒量仅为4.5%(鸭绒),而非页面宣传的“白鹅绒”。2024年6月,小徐将张某诉至法院,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张某赔偿小徐2.2万元。

张某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遂将上游供货商司某诉至闵行区人民法院。张某诉称,被告司某售卖假冒品牌羽绒被,且被告在商品详情页面中有“假一赔十”的承诺,故要求被告司某应退还原告张某货款3273.2元,并支付十倍的赔偿金32732元。

“假一赔十”承诺能否兑现?

庭审中,被告司某承认所售羽绒被存在“以次充好、含绒量不足”的问题,但辩称其并非“假冒品牌”。他指出,商品页面中的“假一赔十”条款,实际指的是若商品为“假冒品牌”,消费者可获得十倍现金券赔偿,该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品不仅无品牌标识,且含绒量极低,与宣传严重不符,属于不合格商品,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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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对“假一赔十”条款的效力作出了明确认定。涉案商品页面上,“假一赔十”四字被显著标黑,但在其下方,却用不显眼的浅灰色小字注明:“若收到商品是假冒品牌,可获得十倍现金券赔偿”。法院指出,这种用格式条款缩小“假一赔十”适用范围的做法,实质上免除了商家应承担的重大责任,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于无效条款。

中间商能否主张十倍赔偿?

虽然张某主张上游商家应按承诺赔偿十倍,但法院并未完全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平台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的赔偿承诺,若高于法定标准,消费者可主张按承诺赔偿。但本案中,张某购买涉案羽绒被并非自用,而是用于转售获取利润,不属于消费者范畴,因此不能直接适用该规定。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张某在转售中的实际损失,以及司某售假行为的恶劣程度,酌情判决司某一次性赔偿张某3万元。该判决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原标题:《“一件代发”模式引纠纷,中间商能否主张“假一赔十”?法院这样说……》

栏目编辑:顾莹颖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来源:闵行区人民法院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赵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