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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扎心的话,问出来估计很多人都不愿意直面回答:

如果现在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老人突然摔倒在你脚边,你敢第一时间伸手去扶吗?
不要撒谎,也别讲大道理,就大胆来说说你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我敢赌99%的人,第一反应可能都不是立刻“救人”。

不是假装看不到赶紧走开,就是先环顾四周瞅瞅有没有监控、有没有证人,要是实在都没有,也要先打开手机录像,防止被讹上。
这不是人心太冷漠,而是被现实狠狠教训过的本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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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国家卫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到:当有人在公共场所突然晕倒,很多人不敢上前施救,该如何看待这种顾虑?

相关医学专家提到,很多急症的黄金抢救时间一般是五分钟,立即施救很关键,并再次重磅重申了《民法典》第184条的规则:

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简单翻译过来就是:放心救、大胆救、直接救,法律给你兜底,出了事不用你负责!
然而,现实却是,这条被称为“好人护身符”的规定,早在2021年就已经正式写入民法典,至今已经整整5年。

可5年过去,街头该不敢扶还是不敢扶,该围观还是围观,这条本该温暖全社会的法条,安静得就像从没存在过。
明明法律已经在为及时出手撑腰,为什么我们还是不敢轻易善良?
明明卫健委反复喊话,为什么大家依旧心存恐惧?
不是人心变坏了,是善良的代价太高,让公众寒心的次数太多了。
一、不是不扶,是扶不起、怕不起、伤不起
每次有类似的新闻出现,评论区总会有人骂现在的人太冷漠、太自私、太没有爱心。

的确,如果不看前因后果,只从短视频某个片段来看,有老人摔倒,围观的人群没人伸手帮一把,确实让人觉得“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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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我们了解到,那些献爱心的陌生人,之后遭遇到多大的心理伤害,或许就明白,原来冷漠也可以是一种自我保护。

我特别想替所有普通人说一句:我们不是没有爱心,是爱心被伤得不敢再拿出来了。
你一定见过这样的画面:
老人摔倒在路口,围了一圈人,有人拍照,有人议论,有人打120,但就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
不是围观的路人都心硬如铁,是每个人心里恐怕都装着同一句话:

万一不幸被讹了,我赔得起吗?我耗得起吗?如果没有监控和目击者,我真能洗得清吗?
这些年来,我们见过太多让人心寒的事:

好心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诬陷撞人;
伸手救助路边伤者,最后被伤者一家缠上索赔;
明明是见义勇为,最后却要自证清白,耗时耗力耗钱,甚至闹到家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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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被讹的还有不少是小朋友,这让我们如何还能去理直气壮的教育孩子: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法律上虽说是“不担责”,可普通人怕的从来不仅是“责任”,而是说不清的纠纷、扯不完的官司、丢不起的脸面、伤不透的心。
我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人,大多人所求的也不是扬名立万,而是平平安安就行。

一次好心,可能毁掉一个家庭的安稳;一次善良,可能换来无尽的麻烦。
换作是你,你敢轻易赌吗?
二、一条判例凉透一代人,一句话吓退千万善心
很多人也许要问,民法典184条明明写得清清楚楚,为什么就是没人信?

答案说起来确实很扎心:大家不信纸面上的文字,只信这么多年以来,刻在骨子里的教训。
当年“彭宇案”里那句震碎所有人三观的话: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别管该事件的最终真相和说这句话的前因后果,
就这脱口而出的十几个字,有人评论说,直接让中国人几十年的道德底线,后退了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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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起,“扶不扶”不再是道德选择题,变成了生存风险题。

从那天起,无数人心里埋下一根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多错多,不做反而更安心。
后来就算有了“好人条款”,就算卫健委一次又一次重申,可那根刺还在。

大家心里都有个挥之不去的阴影:

法条是死的,人是活的;
法律说不担责,真遇上事,谁能保证我能百分百的全身而退?

再小的概率,谁都不愿意让它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就是最现实的真相:一次不公正的判例,比一百次法条重申,更能影响普通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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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免除责任,却免除不了人心留下的恐惧;
司法判决确实可以保护权益,但却修复不了被打碎的信任。
三、碰瓷成本过低,善良正在遭遇高风险:劣币正在驱逐良币
比判例更伤人的,是这些年层出不穷的碰瓷乱象。
有人专门靠摔倒赚钱,往路口一躺,专挑好心人下手;
有人明明自己不小心跌倒,却一口咬定是好心人撞倒;
就算最后监控揭穿、证人作证,碰瓷者顶多一句“对不起”,拍拍屁股走人,没有惩罚、没有代价、没有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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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好人呢?
要调监控、找证人、跑派出所、配合调查、应付家属纠缠……
就算最后赢了公道,心里恐怕也早已凉透了。
换句话说,迟到的公平,真的还算是公平吗?

碰瓷的人零成本,救人的人高风险。
这种畸形的现实,一点点磨掉了所有人的善意。
大家不是不想扶,是扶过一次,怕了一辈子;
不是不愿救,是见过太多好人没好报的例子,真的是不敢再赌了。
如此一来,最可悲的一幕也就出现了:

我们都知道,有人摔倒必须要救;
我们都希望,有人能及时站出来救;
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别人去当那个英雄,自己则躲在安全区里呐喊。

这是冷漠吗?不够严谨,这是一个社会被伤害太多后的信任崩塌。
四、真实案例来了:法律真的在为好人撑腰
其实,生活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案例,正在逐步改变这种不合理现象。
前些年,浙江金华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一小伙在路上看到男子骑车摔倒,第一时间上前搀扶,结果反被对方和家属一口咬定是他撞倒的,当场就要赔偿。

小伙一气之下将对方起诉到法院。

好在经交警多方查找,在一商铺查到监控视频,拍下了整个过程:

男子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小伙骑车在他前面,完全是出于好心帮忙。
最终在法院调解之下,双方达成和解:

被告以口头形式道歉,并将登报道歉所需款项5000元捐给金华市红十字会,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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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这一起,现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在悄悄给好人“上保险”:

公共场所监控越来越全,遇到救人纠纷,优先保护施救者;

不少地方还推出了见义勇为保障机制,从法律、资金、舆论上全方位兜底。
这些变化,都在告诉我们:
以前那种“好人流血又流泪”的日子,正在慢慢过去。
五、法律已到位,缺的不是条款,是执法者打击讹诈的底气
国家卫健委为什么要在2026年,专门重申一条5年前的法律?
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纸面上的正义,并不等于人们心底的安全感。
民法典184条,是给善良划出的底线;
卫健委的重申,则是给善良笃定的态度。
但真正能让我们敢伸手的,从来不止这些。
要让普通人敢扶、敢救、敢善良,必须做到三件事:
第一,碰瓷必须重罚,让讹人者付出远超“收益”十倍的代价。

讹5万,就要赔50万,赔到心肝疼,赔到再也不敢犯。

不能让好人流泪,不能让作恶者轻松脱身。只有讹人成本足够高,善良才敢抬头。

就像湖南三名高中学生的遭遇,被折腾了三个月,才得到一句迟来的道歉,好心就这么被辜负,下一次遇到,她们还会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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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司法必须撑腰,让好人看得见正义。

每一起救人纠纷,都要毫不犹豫站在施救者一边。一次公正的判决,比一万句宣传都管用。

千万不能陷入“谁老谁有理”的怪圈,警方、法院的态度尤其关键。
第三,社会必要须兜底,免除救人者的后顾之忧。

一是加大监控覆盖面,降低助人者取证难度。

二是发挥出义勇为等爱心救助基金的作用,让每一个伸出手的人,都能被保护、被尊重、被感谢。
要知道,法律虽然能解决“责任”,却解决不了“信任”危机;
法律虽然规定了救人“不担责”,却给不了人们足够的“安全感”。
六、人心倒了,比人倒了更难扶
其实生活里面,我们从来都不缺善良和爱心。
高速公路上,有司机停车就为拖走障碍物;

暴雨中,有人不顾一切的砸窗救人;
火灾里,有人逆行而上帮助陌生人;
地铁上,有人默默让座、伸手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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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善良,从来都不屑于张扬的人尽皆知,而是默默刻在骨子里,从未消失。
我们缺的,是让善良不被辜负的底气;
缺的,是让好人不被伤害的保障;
缺的,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
人倒了,我们可以扶起来;
人心若是倒了,就真的很难再扶起来。

卫健委的喊话大家都听到了,法律也给出了底气,现在该我们自己,拾起那份被恐惧藏起来的善良。
当然,也不是让大家盲目冲动。
还在要保护好自己、留好证据、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大胆的出手相助。
要知道:你今天扶起的是一个陌生人,
明天,可能被扶起的就是你的父母、你的孩子、你最爱的人。
最后,想问所有人一句:
如果现在,有人摔倒在你面前,你会扶吗?
你不敢扶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
欢迎在留言区说出你的观点,不骂人、不抬杠、更不要道德绑架,只聊聊大家的心里话。
觉得说得实在、说到心坎里,就点个赞、点在看,转给身边的家人朋友,让更多人知道:

好人有法律撑腰,善良不该被恐惧困住。

注:本文旨在表达个人观点,提倡大家理性讨论,弘扬社会正能量,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卫健委官网(2026.1.13)国家卫生健康委2026年1月13日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