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春节期间持续严查酒驾醉驾!龙岩10人被查!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春节期间,群众走亲访友、聚餐活动日益频繁,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风险高于平时。为切实筑牢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平安,春节期间,龙岩交警紧盯农村地区、国省道重点路段、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酒醉驾典型案例
2月15日19时19分许,廖某驾驶号牌为闽F0***5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长汀县汀江巷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廖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2月15日19时50分许,钱某无证驾驶闽F9***F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连城县山景名都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月15日20时35分许,罗某驾驶闽F8***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新罗区登高东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罗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2月15日23时47分许,陈某驾驶闽FP***3 号小型汽车途经新罗区莲南路美食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陈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2月16日0时01分许,沈某驾驶闽F5***S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新罗区莲南路美食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沈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2月17日20时45分许,邱某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闽FQ***6的小型轿车途经武平县东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邱某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2月17日20时48分许,邓某某驾驶闽ED2***6号小型汽车途经新罗区犀牛路风动厂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邓某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2月17日20时53分许,杨某某饮酒后驾驶闽F2***9号小型汽车途经漳平市和平北路599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经核查,杨某某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此次系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18日14时40分许,赖某驾驶号牌为闽F2***2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长汀县太平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赖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2月18日14时46分许,唐某驾驶号牌为闽F5***S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长汀县太平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唐某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为什么喝酒后不能开车?
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
我们通过一张长图了解
春节温馨提醒
摒弃侥幸心理
:
“少喝一点没事”“深夜不会查”“离家只有几步路”,这些想法都是安全隐患。事故不分距离,严查不分时段,切勿拿生命安全赌运气。
主动践行承诺:
聚餐前提前约定“不劝酒、不酒驾”,牢记“开车不沾酒,沾酒不开车”,把安全放在首位。
选好替代方式:
酒后可选择代驾、网约车、公共交通出行,或请未饮酒的亲友接送,既便捷又安全。
履行提醒责任:
发现亲友有酒驾意图,及时劝阻制止;发现酒驾违法行为,主动举报,共同守护道路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让平安相伴左右
让团圆更加圆满
|来源:龙岩交警
|编辑:小编小鱼 |监制: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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