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人被讹,录像救了命,可下次谁还敢扶?

2026 年 2 月 23 日下午 3 点多,江西萍乡城郊的乡间小路上,阳光穿过树影洒在路面的减速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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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先生驾车带着同行人路过时,前方一名女子骑电动车突然失控 —— 车身碾过减速带后猛地颠簸,连人带车重重摔在柏油路上。

李先生回忆,当时他特意减速,与电动车保持着两米多的安全距离,既没按喇叭,也没加速超车,见女子趴在地上动弹不得,犹豫了两秒还是决定停车帮忙。“下车前我还跟同行人确认了,行车记录仪一直开着,就怕遇到说不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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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份谨慎还是没能躲过麻烦。李先生刚把女子搀扶起来,对方揉着膝盖,抬头第一句话就带着指责:“你按喇叭吓我!不然我怎么会摔?” 李先生当场懵了,反复解释自己全程没鸣笛,但女子态度坚决,坐在地上不肯起身,要求赔偿医药费和电动车维修费。

围观的路人渐渐多了起来,有人窃窃私语,让李先生越发委屈。无奈之下,他掏出手机连接行车记录仪,现场播放了完整视频:画面清晰显示,女子摔倒时,李先生的车还在后方缓慢行驶,车窗紧闭,全程无任何鸣笛动作,摔倒纯粹是因为路面颠簸和自身操作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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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播放后,围观群众纷纷指责女子 “讹人”,女子的脸涨得通红,原本强硬的语气瞬间没了底气。让人意外的是,她既没道歉,也没收拾散落在地的物品,猛地站起身推开挡路的电动车,狠狠瞪了李先生一眼,转身快步离去,连摔变形的电动车都直接遗弃在路边。

“她走得特别急,像是怕多待一秒都丢人。” 现场目击者告诉媒体,李先生后来还特意把电动车搬到路边,避免影响交通,自己才驾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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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酵后,李先生将视频发布到社交平台提醒网友,很快冲上本地热搜。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接到报警后介入调解,最终在完整证据链面前,女子向李先生出具了书面道歉,李先生考虑到对方的处境,删除了相关视频。但办案民警透露,女子始终没说清为何要讹诈,只含糊表示 “当时摔懵了,想找个人负责”。

这起看似偶然的纠纷,却撞上了两个鲜明的背景:一方面是 2026 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显示的 “全省公众安全感达 99.3%,刑事治安警情下降 8.76%” 的向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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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是公安部 2025 年 11 月刚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 “碰瓷” 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虚构事故讹诈界定为违法犯罪行为。

可即便在安全环境改善、法律约束收紧的双重背景下,“扶人被讹” 仍在发生,核心矛盾集中在 “讹诈低成本” 与 “行善高风险” 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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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件细节来看,女子的行为已触碰 “碰瓷” 红线。根据公安部新规,虚构 “被喇叭吓到摔倒” 的事实索要赔偿,属于 “捏造人身权益受损假象,企图非法索取财物”,即便未得逞,也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实际处理中,最终仅以书面道歉收场,未采取任何处罚措施。这种 “批评教育为主” 的处理方式,恰恰印证了公众的顾虑 —— 讹诈失败几乎零成本,而被讹者却要付出时间、精力和精神压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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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就坦言,光是配合警方调查就花了一下午,“虽然证明了清白,但心里还是堵得慌,下次再遇到这种事,可能真的会犹豫”。

更值得关注的是,此类事件并非个例。就在 2025 年 10 月,江西抚州曾发生少年搀扶醉酒摔倒老人,反被诬陷 “殴打” 的事件,最终老人因诬告陷害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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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事件都暴露了同一问题:尽管《民法典》第 184 条 “好人条款” 早已明确紧急救助免责,公安部也强化了对 “碰瓷” 的打击,但基层执行中仍存在 “取证难、处罚轻” 的短板。

此次萍乡事件中,若不是李先生提前确认行车记录仪工作,仅凭口头辩解,恐怕很难自证清白。而多数行人遇到类似情况时,未必有完备的取证条件,这也让 “扶不扶” 的选择题始终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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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这起 “扶人被讹” 事件,表面是个体道德失范,深层是制度执行与技术保障的双重缺位。

公安部 2025 年出台的 “碰瓷” 治理新规,已为打击此类行为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虚构事实讹诈若金额较小,按治安管理处罚;若多次实施或索要金额较大,可按敲诈勒索罪定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为何仍有铤而走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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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 “落地最后一公里” 的梗阻 —— 取证不及时、处罚标准不统一、行善者保障机制不完善。

破解困局,首先要让 “碰瓷” 付出应有代价。参照杭州、深圳等地的实践,可建立 “碰瓷” 行为数据库,对多次实施讹诈者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出行、信贷等权益;同时明确举证责任倒置,由讹诈者证明 “救助人存在过错”,而非让好心人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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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中,女子声称 “被喇叭吓到”,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若严格执行新规,理应依法给予治安处罚,而非简单道歉了事。只有让讹诈者 “得不偿失”,才能遏制其侥幸心理。

要为行善者筑牢 “安全铠甲”。江西已实现全省政务服务 “掌上办”,数字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不妨将技术优势延伸到见义勇为保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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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建立 “一键取证” 平台,市民遇到需要救助的场景时,可通过手机快速上传现场视频至公安云端,自动留存证据;在城郊小路、社区通道等监控盲区,增设智能监控设备,实现 “无死角” 覆盖。

此次事件若发生在监控完备的路段,或许女子根本不会有讹诈的胆量。同时,应简化见义勇为申报流程,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可通过线上快速认定,给予精神表彰和物质奖励,形成 “行善有回报” 的正向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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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要让法律新规真正走进公众视野。公安部 “碰瓷” 治理意见出台后,基层公安、社区应通过案例宣讲、短视频解读等方式,让群众清楚知道 “讹诈的后果” 和 “行善的保障”。

比如明确告知市民,遇到碰瓷可直接拨打 110,警方会依据新规快速处置;救助他人时,只要没有故意侵害行为,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只有当法律底线和保障措施深入人心,才能让 “犹豫两秒” 变回 “毫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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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 的公众安全感,不仅需要打击严重犯罪来守护,更需要守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底线。萍乡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善意从来都不是理所当然,它需要制度的保护、技术的支撑和法律的撑腰。

当讹诈者无处遁形,当行善者无需顾虑,当 “碰瓷” 行为真正被依法严惩,才能让扶危济困成为社会常态,让每一份善意都能安全传递。

信息来源:

大众日报:观澜亭|绝不能让“扶人被讹”凉了善意的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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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晚报:江西一女子骑车摔倒,司机下车扶起被对方讹,女子称被司机摁喇叭吓到摔倒,司机发行车记录仪证明清白,女子:被网暴,经协商和司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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