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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是指能将病原体从人或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鼠、蚊、蝇、蟑等有害生物,若不及时做好预防控制,将影响市民健康甚至引起公共安全事件。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本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输入和本地传播风险显著提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关系到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记者从市爱卫办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全国首个以病媒生物防制命名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上海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依据《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要求,此次《裁量权基准》的出台,将督促各类单位、场所、社区及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日常防制,降低媒介传染病传播风险。

《裁量权基准》针对不同责任主体,对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进行了明确细化:针对一般单位,明确了两类违法行为,包括未及时清理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易孳生病媒生物的杂物与卫生死角,以及未清除各类容器积水和坑洼积水;针对重点场所,在一般单位基础上增加了两项违法情形,分别是未指定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及未按要求设置防制设施设备,此类场所的起罚金额将高于一般单位,若上述违法行为导致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不达标,将从重处罚;针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明确了三类违法行为,包括未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或机制、现场服务人员不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及未按国家和本市技术规范开展防制活动。

作为去年冬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本市已围绕《裁量权基准》开展了广泛的普法宣传,聚焦公众“应知”、单位“应会”、机构“应学”和重点场所“应查”,提升全社会的依法管理与监督意识。

市爱卫办特别提醒,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是保障群众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各类单位应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日产日清”,并常态化开展自查整改,确保重点场所“四害”密度达标。

随着《裁量权基准》正式实施,上海将进一步营造病媒防制合力共治的社会氛围,共同打造健康、整洁、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原标题:《全国首个以病媒生物防制命名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起实施》

栏目主编:樊丽萍 题图来源:AI制图

来源:作者:文汇报 张菲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