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城固县西环二路店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黄姜,被依法处罚。

据处罚信息显示,2025 年 11 月 28 日,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食品抽检系统核查处置的通知,当事人销售的小黄姜经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50.68 元,罚款 3000 元。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11 日。

此次处罚再次提醒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和质量关,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 “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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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陕西汉中 编 辑: 燕子 审核: 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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