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正是将宏观“规划图”细化为可行“施工图”的关键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频繁遇到一系列听起来专业又前沿的“科技名词”,比如“绿色供应链”“清洁低碳氢”等。这些术语并非空洞的概念,它们背后折射的是未来几年科技突破、产业转型与生活演进的真实方向。
那么,这些词究竟意味着什么?它们将如何具体地改变我们的日常?今天,就让我们走进“碳排放核算”这个名词。
什么是碳排放核算?
碳排放核算(carbon accounting),与温室气体核算(greenhouse gas accounting, GHG Accounting)常被互换使用,是量化组织、产品或活动边界内直接与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的系统过程,其核心目标是追溯碳排放源,为减排目标制定、碳交易、碳中和路径提供数据支撑。
碳排放核算的分类信息
碳排放核算的详细解释
“碳排放核算”常与“温室气体核算”混用,两者都是量化组织碳排放的方法,用于评估能源消耗、交通运输、制造工艺等各类活动产生的碳足迹。它们的区别在于:碳核算仅针对二氧化碳排放,而温室气体核算涵盖所有温室气体。
碳排放核算的流程大致为:组织边界定义(确定报告周期、合并报表方法,识别纳入核算的子公司/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报告边界确立(识别相关排放源,说明排除项理由,按范围1-3分类排放,见下文解释);数据收集与质控(采集运营活动、设施、采购品/服务及供应链的原始数据,结合供应商报告/一手源/二手源的排放数据,严格遵循方法论要求进行质量验证);碳排放计算(依据适用方法与排放因子执行量化运算)。在这些环节中,“数据收集”至关重要,因为基础数据的完备性与准确性,直接决定碳核算结果的可靠性与可信度。
碳排放的核算范围包括三类:
第一类:直接排放(即通常所述“范围1”排放),涵盖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温室气体,包括燃料燃烧(如锅炉、窑炉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工业过程(如水泥生产石灰石煅烧分解的二氧化碳,化工工艺中的一氧化二氮排放),以及逸散排放(油气开采甲烷泄漏、制冷剂氟化气体泄漏等),其核算方法遵循《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发布,为企业碳核算常用标准)。
第二类:间接排放(即通常所述“范围2”排放),指外购能源对应的上游排放,即企业消耗电力、热力或蒸汽时,在能源生产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如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计算的用电碳排放),量化依据《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第三类:价值链排放(即通常所述“范围3”排放),延伸至企业上下游活动的全链条间接排放,涵盖上游(原材料开采运输、供应商生产)、下游(产品使用能耗、废弃处理)及其他间接排放(员工通勤、商务差旅、投资活动等),需按相关标准进行系统核算,该范围通常占企业总碳足迹的70%以上,但通常较难统计量化。碳排放量通常以重量单位表示,例如吨二氧化碳每年(tCO2/a.)或按全球变暖潜势折算为二氧化碳当量(CO2 equivalent, CO2e.)。
依据《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06版及2019修订版),国家层面产生的碳排放指“一国在特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由领土内所有排放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包括所有为了满足家庭消费、公共服务以及投资所排放的温室气体,再减去碳汇吸收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组织层面碳足迹是指对特定企业在运营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系统量化。ISO 14064系列标准为此提供了通行的规范框架,其核心由两部分组成:《ISO 14064-1:2018温室气体 第1部分: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指南》专注于组织层级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量化,覆盖直接与间接排放源,适用于企业整体碳盘查;《ISO 14064-2:2019温室气体 第2部分:项目层面温室气体减排和清除增加的量化、监测和报告指南》则针对减排项目层级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与清除增加量的量化,为组织实现碳中和提供项目层级方法论支持。
近年来,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学,以《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以及《GB/T 32151.1-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发电企业》等40余项系列国家标准为代表,对可能具有较高碳排放的行业进行了排放量核算的规范。
产品在其生命周期中产生的碳排放通常以“产品碳足迹”表示,产品碳足迹的量化需严格遵循生命周期评价标准(ISO 14040/44),分四步:目的与范围界定、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
目前,世界上有多种针对产品碳足迹的计算方法,例如:英国标准协会发起的《PAS 2050:2008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是全球首个产品碳足迹标准;《ISO 14067:2018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是运用较为广泛的国际标准。我国也已起草并实施了《GB/T 24067-2024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同时有多项细分产品的碳足迹量化国家标准实施。
碳排放核算的
应用领域及发展前景
碳排放核算作为绿色低碳转型的基础性量化工具,在政策制定与市场机制中发挥核心支撑作用,其生成的完备且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是构建标准体系、实施企业监管、设计碳市场配额分配机制的科学前提。
通过系统核算,可指导企业精准识别减排关键环节,驱动生产工艺优化与供应链协同管理;助力组织突破国际贸易壁垒,例如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框架下,经认证的低碳产品可规避碳关税成本;同时通过碳标签体系引导绿色消费选择,使低碳产品获得市场竞争溢价,形成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双重增益机制。
当前我国相关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23年,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实施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了全国碳市场基础框架。2025年5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家部委制定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动标准国际衔接互认,在与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基础能力支撑标准、减缓气候变化标准和适应气候变化标准3类一级标准子体系,并进一步细分为15类二级标准和45类三级标准。
碳排放核算的绿色应用难点
目前,碳排放核算领域面临着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相关标准体系尚未完善,核算边界模糊、数据质量参差不齐,不利于碳足迹的精准量化,对产品而言不利于出口境外、对行业及组织而言面临被多收取碳税的可能风险。
第二,数据基础薄弱,本土化数据匮乏且老旧,碳排放核算依赖境外数据库,不能反映我国近年情况且有数据泄露风险。
第三,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尚未全国推行、激励和奖惩制度不足,导致企业缺乏减排动力。
第四,国际话语权薄弱,由于前述原因,碳排放核算结果难以获得认证及国外认可,行业、组织仅能被动应对贸易壁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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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制作
作者丨李䶮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主任师 助理研究员
审核丨郭莘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专家 高级工程师
责编丨杨杨 王梦如
审校丨徐来 张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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