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刘某甲与被执行人刘某乙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抚养费10万元。这起历时多年的抚养费纠纷,终于在执行法官的温情与坚守中迎来了转机。

七年未付抚养费

父子对簿公堂

事情要从一份离婚协议说起。2014年3月,潘某与刘某乙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刘某甲由母亲潘某抚养,父亲刘某乙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然而,离婚后的七年多时间里,刘某乙始终未支付一分钱抚养费。随着刘某甲逐渐长大,生活、教育等各项开支不断增加,母亲潘某独自承担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2025年,刘某甲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净月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乙与潘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刘某乙作为父亲负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2025年,净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某乙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小刘拖欠的抚养费266000元。

判决生效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判决生效后,刘某乙仍未主动履行义务。2026年初,刘某甲向净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简单的金钱给付问题,背后还涉及父子亲情、家庭矛盾,处理不好可能会激化矛盾,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二次伤害。”执行法官意识到,单纯采取强制措施固然可以推进执行,但若能促成双方和解,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情法两全。

情理法理双管齐下

法官倾情调解促和解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乙,耐心释法理:“抚养费是孩子成长的基本保障,作为父亲,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都有义务承担。孩子现在刚刚成年,未来的路还很长,父子之间的感情不能用金钱衡量,但也不能因为金钱而割裂。”

同时,执行法官也与申请执行人刘某甲及其母亲潘某保持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安抚情绪,引导他们理性面对执行过程。

经过执行法官反复沟通、耐心疏导,刘某乙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但希望考虑到自身经济状况,分期给付。小刘一方也表达了理解的意愿。

达成和解

首笔10万元当场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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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乙于当日给付抚养费10万元,2027年1月31日前给付10万元,2028年1月31日前给付剩余6万元,并承担执行费3800元。协议同时明确,若刘某乙未按期履行全部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签字确认后,刘某乙当场将10万元现金交付给刘某甲。这一刻,七年未付的抚养费终于有了着落,母子二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保障民生权益

净月法院一直在行动

“感谢法官,感谢净月法院,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刘某甲的母亲潘某激动地说。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净月法院执行局用心用情保障民生权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净月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将涉未成年人、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力度,创新调解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净月法院将继续强化涉抚养费案件的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措施,同时注重情理法融合,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司法的温度温暖每一个需要关爱的孩子。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