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个说法:允许少数人先富起来,但有一个目标性的选择,要让先富带后富。从现在的结果看,对这一命题会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说法:让少数人先富起来,是错误的选择,会引起两极分化,少数人的富是以穷人更穷为代价的;这是马列学院教授的说法。
第二种说法:少数人富起来没问题,但如果没有带动更多的人富起来,那改革就失败了,这也是主流媒体的说法。
第三种说法:少数人富起来,不必然要以穷人更穷为代价。这也是张维迎的说法。
这三种说法有一个共同点,都不否认应该让所有人都富起来,但这显然是一个悖论,因为如果多数人的富裕是以少数人先富起来为前置条件,那起点就错了。
首先要说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收益的形成不是道德选择,不是结果正义,它必然遵循二八定律。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去表述,就是: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在这种意义上,笼统地说 “共同富裕”,是一种理想,它不是一个量化的概念,因而也不排除差异化。
其次,不能离开市场经济背景谈问题,因为毫无意义。到今天为止,不存在离开市场经济实现了共同富裕的案例;不但没有共同富裕的案例,也没有一个能称得上是富裕的案例。
这就有了基本逻辑:市场经济是竞争性公平,它的确会让少数人富起来,而且这种少数人富起来,也的确如张维迎所言,不必然以大多数人更穷为代价,北欧资本主义就是证明。但也不得不说,共同富裕不是市场经济自带的逻辑。
这就是悖论。一般认为,市场可以通过对富人征收累进税,实现广义的共同富裕。甚至有一位香港网红提出对富人征收消费税,比如,同样是住房水电,富人费用提高一百倍。这当然很荒唐,并不是方式太粗暴,而是自我纠缠 —— 你的目的是让富人多消费,让他们多买房,拯救中国的房地产,结果却导致资本大逃亡。累进税也有边界,也有拉弗曲线。中国现在已经是个税天花板,最高 45%,而新加坡最高是 24%。中国再提高,资本同样会大逃亡。
所以,平衡也是王道,过犹不及。
这就有了一个灵魂拷问:我们如何在不破坏市场自身规则的前提下,去追求大众的共同富裕?
目前最实际的做法,是通过政府外部性的干预平抑两极分化,主要是通过二次分配。政府通过累进税、遗产税,在不打破竞争性公平的前提下,实现税收工具的动态平衡。税收取之于市场,而回馈全社会,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坚守平权主义,让更多的钱流向底层大众,从而解决了两个命题:
第一,少数人的富不必然以穷人更穷为代价。市场经济本身不存在少数人的富要以穷人更穷为代价的逻辑,真相是穷人不再穷,但富人的富超出了穷人的想象,它的确需要再平衡,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
第二,政府的干预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唯一途径。
那么,更重要的结论是:当一个国家跨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而大多数人依然贫穷,它的根源在市场,而它的责任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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