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罗女士计划提前结清约48万元剩余房贷,若按原月供方案还款,她每月需支付4000多元,其中利息就占1000多元

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结清房贷需提前2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罗女士于3月12日向厦门银行递交申请,按约定4月9日便已满足办理时限,却始终未收到银行的办理通知

4月16日房贷月供划扣日,因贷款未能按时结清,罗女士被银行多收取一个月利息。她多次向银行咨询办结时间,均被告知申请仍在排队中,这让她质疑银行存在拖延行为,希望得到明确答复。

罗女士:“我明明要还钱,你们不扣,反倒让我多付利息。”

记者陪同罗女士前往厦门银行万象支行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该提前还贷申请已上报分行,将加急对接跟进。

截稿前,罗女士反馈,银行已完成剩余全部房贷划扣,其提前结清诉求顺利解决。

这并非个例,许多网友吐槽,说自己申请提前还贷,少则等一两个月,多则等半年,真是“借钱容易还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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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确规定,借款人有权提前还款。2023年央行和银保监会也发过通知,要求银行要改进提升服务质量,按合同办事。

其实主要问题就出在合同上。罗女士的合同里,只写了借款人要提前20天申请,没写明银行必须在几天内办结,这就给银行留了太大的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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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能把老百姓的这份诚信,当成自己拖延的理由。希望银行应站在客户角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莫让“提前还款”变成群众的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