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物业公司退场,转头又一纸诉状把几十号业主告上法庭的吗?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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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型小区的物业公司正式退场了。

这几年物业费一年比一年难收,业主的诉求问题也越积越多,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早就越来越紧张,越来越难以调和,再也难以做下去了,只能选择退场。

一天,法院的同志刚刚上班,物业公司的人就出现在了立案窗口,手里捧着一摞起诉状,足足五十多份。

法官翻了翻那厚厚一沓材料,抬头看了一眼对面那位物业代表,问了一句:“你们后面还有多少?”

物业代表倒也实在,说:“保守估计……三百多件吧。”

法官听完,长长吸了一口气。

你想想,五十多件已经堆成小山了,后面还有几百个业主等着被起诉。

这案子怎么判?要单说物业欠费,道理很简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判交费就行了。

可麻烦就麻烦在,业主不交钱,往往都会扯到物业服务质量、小区纠纷、房屋质量等诸多问题,甚至于有业主还反诉物业公司。

就说这物业服务质量,往往存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半会也扯不清楚,有些标准、要求,也并不那么明确,往往存在模糊地带。

而且,判一个,就等于给后面几百个案子定了调,不仅影响未交费的业主,而且还会给已经交了费的业主以影响。比如,如果因物业质量存在瑕疵,而判业主交费,但要打折交费,那些交了费的业主怎么看,会不会找物业公司退钱?

怎么判?都可能面临各方“不服”的境地,往往导致不断的拉扯与矛盾。还有,即使是判了,执行又怎么办?直接划账容易,矛盾如何解开?

法官盯着那摞起诉状,半天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