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不少商业化的徒步团(下称“商团”)正以“小众秘境”“高原探险”为噱头,吸引游客报名徒步勒多曼因,要价从680元至1580元不等,有商家甚至称“五一天天有团”。由于勒多曼因已被官方全面封闭,“需要乘坐拉猪车绕过卡口进入徒步点”。
勒多曼因峰位于四川甘孜州康定市,横断山脉贡嘎山域的北部,该山峰因为被多家商团形容为“眼在天堂身在地狱”,近年来在户外圈爆火。即便眼下是封山的季节,不允许去勒多曼因徒步;体育总局登山中心明确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但违规徒步禁而不止。当地也承认徒步现象存在。
究其原因,部分商团在利益驱使下刻意包装勒多曼因峰的“天然景观”以及风险挑战性,来刺激、满足户外登山爱好者的猎奇心。部分登山爱好者报名参与,是猎奇心理冲淡安全风险意识。虽然登山卡点有工作人员值守,但商团通过拉猪车载客绕过检查,或与当地村民“合作分成”,突破了卡点。
实际上,徒步商团“生意经”非常危险。既存在高原反应、缺氧、昼夜温差大、极端天气等风险,也因为徒步路线地形复杂,面临落石、滑坡、野生动物出没的风险,还可能发生滑坠、溺水、体力透支等意外。此前,既有人被落石砸伤骨折,也有人因滑坠受重伤。但商团与报名者仍未汲取教训。
坦率地说,商团通过这种“危险的徒步”赚钱,既是对大自然缺少应有敬畏,也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极端不负责任;不仅对体育总局登山中心禁令和当地封山禁令熟视无睹,也完全没有把相关法律法规放在心上。我国《民法典》《旅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违规徒步行为有明确规定。
对这种禁而不止的危险行为,还有哪些有效治理办法?其一,针对这种商团进行精准整治。正因为商团通过宣传诱导、带领游客钻漏洞,导致禁令沦为废纸。有关部门可以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旅游法》等法律规定,约谈运营徒步团的企业责令整改;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当依法处罚。
其二,向登山爱好者和游客精准普及“生命大于猎奇”这一常识。按说,报名参与攀登勒多曼因峰的人都很清楚生命安全重于一切,但在危险没有降临在自己身上之前,并不会引起足够重视。无论是攀登勒多曼因峰的受伤案例还是其他“野景点”发生的死亡案例,都应当成为反面“安全教材”。
其三,精准“掐死”危险徒步的宣传关口。这类商团如今招揽生意都离不开相关网络平台,有关方面应当摸清商团发布相关文章、图片、视频的平台,然后与平台合作采取屏蔽关键词、下架带有误导性的内容、封禁违规账号等方式,让这种危险的徒步“生意经”无法得逞,从而可减少安全事故。
此外,对于商团通过拉猪车载客行为,当地交警部门要以违反交规为由严加治理。对于当地村民“合作分成”,既要通过开展教育让村民醒悟,也要进一步压实基层治理责任,比如可借鉴“河长制”强化每个活动区域的治理责任。进而言之,依法严肃处理几个违规案例,才能发挥杀一儆百效果。
鉴于“野景点”发生的旅游安全事件高发频发,既造成游客生命健康损失,也给生态环境、森林草原消防安全等带来严重威胁,不妨在全国层面上对这种乱象依法开展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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