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鱼论原创观点,谢绝抄袭

4月25日有记者报道了裁判网上的一个案例。四川南充有3个男子约好了去水库夜钓,其中1人的妻子也来了。在寻找钓鱼点的位置时,有1人不慎落水。另外3人不会游泳,只好报警并试图就近寻找帮助。结果落水者溺亡

事情发生在2025年7月17日。酷爱钓鱼的雷某下午6点告诉朋友冉某,他知道一个能钓到大鱼的好地方,约他晚上一起去。当晚10点左右,另外一个朋友张某也约雷某,于是3人约好同去雷某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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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的妻子也要去,4个人开了两部车就到了南充仪陇县某水库。可是由于水库水位上涨,雷某看好的钓点已经被淹了,他们决定继续步行找其他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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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各自找到钓点就准备开始钓。突然就听到张某所在位置有声音。3人赶紧去看,发现张某落水。3个人都不会游泳,雷某和冉某用鱼竿去够也没够到,张某越挣扎越远离了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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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1点47分,他们拨打了报警电话。雷某妻子和冉某则开车去附近找,看有没有可以帮忙的人。等他们无功而返时,民警已经到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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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最后溺水身亡。他的家人认为雷某3人有责任,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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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近裁定,雷某和冉某有轻微过错,各自承担2%的责任,也就是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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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十分工作。

夜钓、水库、不会游泳,张某身为成年人知道这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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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点也是他自己找的,不幸落水绝大多数责任还是他自己。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像这样有危险性也不被允许的事,不要做,不要做,不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