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钱扣着,不给你,是你自己的问题;把你的钱弄丢了,不好意思,还是你自己的问题。总之,“他们”,是永远不会有错的。
这是什么?大概就是厚颜无耻吧:立场永远正确,责任永远归你。
最近有件事,说河北邢台有名男子,肝硬化急需入院救命,偏偏又无法行动,无法开口说话。于是亲戚只能带着他的身份证、银行卡,甚至还有医院开的证明帮他去银行取钱。
不给取,必须本人到场。
但没办法,这是救命钱,必须得取出来立刻去医院。家人只能把男子放在轮椅上,推到银行。
半躺在轮椅上,嘴角流血,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还是不给取。
他说不了话,怎么证明他想把钱取出来去医院救自己的命呢?
够荒诞吧,但现实就是这么地“讽刺”。
你说银行这么做,是为了“储户的资金安全”吧。可特么储户取不出钱去治病,就要死了,你守住他的资金,对储户本人而言还有任何意义吗?这资金安全保护的又是谁?
更何况亲戚也说了,这位石先生一直未婚,要是这次都取不出来,那之后人要是没了,还有把钱取出来的可能吗?
所以,说这是为了“储户的资金安全”,根本就说不通。
你要是其他情况下,你说没有本人同意,不让取。我们不讨论。可现在呢?这已经到了最危急的关头,是储户的生命,是底线时刻……这种时候,某些人装的人五人六的,未免也太荒诞可悲了。
再来看另一条和银行有关的消息,大象新闻昨天发布的:吉林省陈女士开了一家公司,把备用金1000多万存在吉林农商银行里,仅仅才一个月的时间,钱被银行的员工转走了。现在陈女士面临着工资发不出、公司要倒闭等窘境,结果该银行开始拖延战术:
不仅不赔钱,还反复用一句“等待司法结论” 来回避责任。
别人把钱存你这,结果你把钱弄丢了。连这,还要拖延鉴定;连这样的责任,还想往储户头上安。我都不敢想,如果真被他们找到储户的漏洞放大,如果连这责任都能让储户承担,哪怕仅仅让储户承担个10%、5%,那现实将讽刺到何种程度。
其实这两件事里面存在一个非常细的细节。
银行可以当场把救命钱取给那位等钱去治病的男子吗?可以,录像,不放心就再让亲戚签个协议,这钱只能用来给该男子治病,不可用于他途。
但那样做对银行来说,太麻烦了,弄不好还得去法庭跟对方对峙,虽然是包赢的,可他们觉得没必要,直接拒绝多简单。
可第二起事件里呢?银行自己雇的员工,把储户的钱偷走了,这明显是银行自己内部的问题,跟储户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对外赔偿对内整顿,很简单的事情。
但这种时候,他们不怕麻烦了。去法庭搞一搞,毕竟银行的法务强得可怕,万一呢?万一能让储户自己也承担一点损失呢?哪怕1%,也是赚到啊。
一个人快死了,他们说必须本人开口;自己雇佣的人偷走了储户的钱,他们又说等司法结论。
前者,规程保护的是银行,不是储户;后者,拖延保护的还是银行,依旧不是储户。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说明的不是银行规程有多复杂,而是规程在被选择性执行:对储户严格,对他们自己则无比宽松。至于所谓“储户的利益”……呵,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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