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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来自河南郑州的邓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15年的婚姻困境。远嫁而来的妻子,独自扛起家庭重担,却在丈夫升职加薪后,遭遇了频繁的家暴与言语羞辱,如今忍无可忍,决心对家暴说不。

据邓女士介绍,丈夫是普通海员、月薪2000元时,一家人相处和睦,十分幸福。但三年前,丈夫升职成为船长,月薪涨至6万元左右,整个人彻底变了,每次回家后不但频繁打骂,而且在经济上还对邓女士进行控制。

坊间有种说法是“有钱就变坏”,邓女士丈夫升职加薪后实施家暴,大概是“变坏”另一种版本。其基本逻辑是,一方有地位、有钱后就急剧膨胀,认为配偶配不上自己,轻则自抬家庭地位颐指气使,重则会暴力相向。

按说,夫妻之间既要做到“共患难”,也要做到“同享福”,这对个人、家庭都是利好。但现实是,部分夫妻“共患难”易,但“同享福”很难。如邓女士丈夫将升职加薪归咎于自己的努力,却无视妻子对家庭的贡献。

实际上,事业与家庭属于一体两面。假如没有邓女士守好“后方”,养育孩子、照顾家庭,其丈夫恐怕很难安心出海、升职加薪。如今其丈夫有钱了就看不起妻子进而实施家暴,既忘恩负义,还嫌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在家五个半月,能打四个月” ,是邓女士丈夫高频率实施家暴的证明。加之“不让她花钱”,增加家暴形式和伤害深度。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解释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时表示,经济控制也属家庭暴力

所以,邓女士只要有丈夫实施多种家暴的有力证据,就能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该起家暴事件立案调查,妇联也已介入,且看调查处置结果如何。显然决不能惯着“升职加薪”后的家暴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邓女士丈夫“频繁打人+经济控制”,应该说情节不轻,依法严惩才是最好教育。

而要预防夫妻一方升职加薪后对另一方实施家暴行为,除了普及反家庭暴力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外,还应该围绕家庭倡导良好的家风、培育“同享福”的理念。

就是说,夫妻一方升职加薪不全是一个人的功绩,还有另一方默默付出。升职加薪应该是“同享福”的契机,而不是拉大家庭地位差距、制造家暴的“助推器”——既要以多种形式普及,也要考虑写入相关政策文件中。

作为家暴受害者,也要懂得及时依法维权。比如邓女士长期被家暴,没有选择维权和离婚,就缘于其婆婆灌的“迷魂汤”——“他一个月赚五六万元,你忍让一下……”这种观念看似为孩子为家庭好,却是在纵容家暴。

所以,受害者要对家暴保持清醒认识,即家暴是对生命健康权以及人的尊严的践踏与伤害,该维权时当维权才能保护自身安全和尊严。绝不能被其他人看法左右。另外,进一步明确养娃持家一方对家庭的贡献也很必要。

相关数据表明,近年来,家暴类犯罪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且降幅较大。我们在看到反家暴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家暴的“悲惨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