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早报

近日,陈女士让南宁市当当代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当代驾公司)的司机驾驶其汽车回家。陈女士称,停车时因代驾司机挂挡操作失误,刚提车几天的新车车尾撞树,车辆损失约6000元。交警认定司机负全责,但司机及平台称事故是因启用自动泊车功能引发的,不愿担责。她表示,事发时并未开启该功能,司机及平台刻意甩锅推卸责任。对此,涉事代驾司机与平台回应了。

反映:代驾司机及平台推卸责任

陈女士介绍,4月29日零时40分,由当当代驾公司的司机方先生驾驶其车辆从醉邕·头号烧烤(中海国际店)返回中缅路住处。因地下停车场无车位,她让方先生将车停放至地面车位。

陈女士车辆后尾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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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车辆后尾受损。

停车时,方先生称车位空间狭小,陈女士提议可用自动泊车功能。该功能只有驾驶位人员才能开启,方先生误以为已开启功能,仅挂入倒挡后便未再操作,倒车导致撞树,车辆右后尾灯及保险杠受损。事发后,陈女士报警,交警认定,方先生负全责。

陈女士说,该车是4月25日才提的新车。方先生辩称是自动泊车功能问题,不愿担责。她向平台反映,平台起初误以为方先生开启自动泊车,并称若因该功能引发事故,保险将不予理赔。4月30日,陈女士前往4S店调取车辆官方后台原始数据,记录显示事发全程并未开启自动泊车,事故是方先生手动挂倒挡操作失误导致。“行车记录仪也显示,当时司机未启用自动泊车功能。”

陈女士称,车子撞到了这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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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称,车子撞到了这棵树。

陈女士再次与平台交涉,对方以“代驾订单已结束”为由,拒绝协助走保险理赔,让她自行通过代位追偿或诉讼途径维权。 保险公司告诉陈女士,代驾属于车主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视同己方人员,不属于事故第三方,没法走代位追偿向代驾方及平台追责。

回应: 车主要求用自动泊车功能

5月6日,记者联系上方先生,他表示当时车辆使用了自动泊车功能,其他不愿多做回应。

7日,记者联系当当代驾公司法定代表人樊女士。樊女士称,是陈女士主动提出使用自动泊车功能,平台有订单录音可佐证。至于陈女士调取车辆官方原始数据、主张事发时并未开启自动泊车的说法,樊女士不予认可。

樊女士称,司机起初拒绝启用自动泊车,而陈女士坚持使用,相关损失理应由陈女士个人承担。“客户执意要用自动泊车功能,即便司机当时在车内,难道不该由客户承担责任吗?如果确实是司机和平台的责任,我们会承担。”

说法:若代驾过失司机及平台应担责

广东深宝(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麒翔分析认为,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若各方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事故认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车主若能提供车辆后台行驶数据、行车记录仪等证据,若排除自动泊车系统故障,认定事故是代驾司机操作过失造成,司机需承担侵权责任。

司机受平台指派接单,双方存在劳务从属关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员工履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平台作为运营责任主体,不得以内部管理规定、车主主动提议使用功能、订单已结束等理由,免除自身法定赔偿责任。

此外,车主仅提议使用自动泊车,无强制行为,车辆驾驶操控权全程在司机手中,事故损失后果不应转嫁车主。车主可先与代驾司机、平台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下,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卢荻 实习生 蒋安杰

责编丨黄韵伊

校对丨韩 冬

审核丨唐海波

终审丨梁 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