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充市有奖发票市级叠加
奖励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省级层面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省级活动方案将于近期公布)。我市即日起启动有奖发票市级叠加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活动平台
云闪付App
三、参与行业及市场主体
南充市辖区内依法经营,并向南充市辖区内税务机关正常申报纳税的零售业经营主体。参与活动市场主体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征集。
四、支持对象及参与条件
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南充市辖区内依法经营的乘用车或电动汽车新车(新车是指未注册登记过的乘用车/电动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消费领域经营主体购买商品,购买乘用车/电动汽车新车取得单张发票票面价税合计金额不低于50000元的有效发票,购买家电、数码产品取得单张发票票面价税合计金额不低于1000元的有效发票,均可参与本活动。
参与需满足以下条件:
开票主体:在南充市销售乘用车或电动汽车新车、家电、数码产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与活动商户名单可通过云闪付App“南充市有奖发票市级叠加奖励”活动界面查询。
开票时间: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之间。
发票抬头:需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且与上传平台实名认证姓名一致。
不可参与类型:红冲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受票方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发票、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非正常户(吊销、注销、停业等)开具的发票、受票方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个人真实姓名的发票、未真实消费违规开具的发票、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如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购买储值卡发票等情况)。
五、参与方式与限制
提交发票:个人消费者可实名注册并登录云闪付App,通过“云闪付首页-四川消费券/本地精彩-南充市-南充市有奖发票市级叠加奖励”活动专栏上传符合条件的数电发票(后续可能增加其他平台)。5月12日起云闪付App正式上线“南充市有奖发票市级叠加奖励活动”。已参与市级叠加奖抽奖的发票不可再参与后续日期的市级叠加奖抽奖。
提交时间:每日9:00至23:00可上传发票。
提交限制:同一张发票不可重复提交。
六、奖项设置与抽奖规则
市级叠加抽奖每半月抽奖兑奖一次,每次汽车类抽奖合规发票上传数量达到150张可开展抽奖,每次家电数码类抽奖合规发票上传数量达到850张可开展抽奖。如上传合规发票数量不足,只抽取三等奖,中奖比例不超过10%。具体奖项设置详见下表。
抽奖流程:通过平台系统验证符合条件的发票,5月15日11:00抽奖一次,抽取5月1日至14日符合条件的上传发票;6月1日11:00抽奖一次,抽取5月15日至31日符合条件的上传发票;6月15日11:00抽奖一次,抽取6月1日至14日符合条件的上传发票。7、8、9、10月抽奖时间参照6月执行(遇节假日顺延)。市级叠加抽奖通过公证机关的摇奖系统抽取。中奖发票经税务部门核验通过后对外公布。
七、中奖查询、奖金兑付与异常处理
结果查询:参与活动用户在抽奖当日18:00以后,可通过平台上传记录中查看每张发票的中奖结果。中奖名单将在“南充商务”“南充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奖金兑付:乘用车/电动汽车新车类个人消费者中奖后,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中奖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往南充市商务局403室进行审核,奖励资金将于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云闪付App电子红包形式发放至中奖消费者个人账户。家电数码类个人消费者中奖后,奖励资金通过云闪付App以电子红包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中奖消费者平台个人账户。奖励资金不可直接提现,可用于个人消费。奖励资金(电子红包)有效期为自到账之日起18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该笔奖金,不予以补发。个人所得税由活动平台在发放奖励时依法代扣,市商务局定期与税务部门核算后,统一代为缴纳。
异常处理:个人消费者中奖后,相关中奖发票将持续在税务系统内进行核验,一经核验发现发票红冲将追回奖励,奖励追回前将不得继续参与活动。
八、咨询投诉
(一)平台客服。活动期间“有奖发票”活动相关问题在云闪付App进行咨询。
平台客服电话:95516
(二)涉税咨询。如有涉及税务的咨询和投诉,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机关将及时受理。
九、有关事项
本次活动总奖金500万元。活动期间,我市将根据活动开展进度、节假日及消费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每月中奖名额。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兑奖后冲红、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他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确认即暂停参与、取消中奖资格,并追回奖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若用户中奖发票红冲,需点击活动页面“退回奖励”按钮完成退款相关操作。
本次活动有关规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将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及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南充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2日
来源 | 南充商务局、南充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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