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耿同学的打假,有4篇是在自然《Nature》的正刊及子刊发表的,为什么作为《自然》这样的全球顶级期刊,他们自己就没有发现造假吗?
于是我就去翻了自然期刊的官网中,科研诚信政策中明确要求:作者必须对论文中的数据真实性、结果准确性以及图片处理的合法性负责。
也就是论文底层数据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主体,是作者及其所属研究机构。
有审稿的吗?
有,是同行审的,编辑收到论文后,再去找几位行业大牛进行匿名审稿。
审稿人是“无偿行为”,他们不拿工资,也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他们不会重新做一遍实验,也不会像警察办案一样去核查你的原始数据。
自然期刊默认作者没有撒谎,而审稿人他们只当“理科语文老师”,只看作者的逻辑通不通、实验设计合不合理。
说白了,他们审核的不是“这数据是不是真的”,而是“这篇论文看起来像不像真的”。
所以,顶刊如自然期刊也不是神坛,本质上就是个学术界的‘大型内容托管平台’。整套同行评审机制,是典型的‘形式审查’——向来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来到这里,我不禁问如果这样的审查制度,会不会其他国家一样有这样的造假?
于是查了Retraction Watch Database,目前算是全球最权威、最常用的“撤稿数据库”之一,它原本是由美国的科研诚信组织Center for Scientific Integrity(CSI)维护的。
后来在2023年,被 Crossref(全球DOI系统核心机构)正式收购并公开支持。
用了统一的搜索口径:自然杂志出版社;单一论文作者国籍国的;2025年全年的。
撤稿数量:分别是中国撤稿21篇,美国1篇,印度9篇,日本1篇,韩国没有。
看了中国这21篇的撤稿原因,3个高频关键词:图片重复,数据问题,同行评审异常。
不是我的专业,我给不出概括性的看法。不过这样的学术造假,如果放在我的法律范畴:
当你用伪造实验数据、PS图片,让期刊编辑部信以为真发了文章,高校和科研机构信以为真给了你职称、奖金,国家信以为真拨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科研经费。
拿着造假的成果,把本该属于诚实研究者的资源和公共财产装进自己的口袋。这个等同刑事犯罪,是诈骗。
涉案金额若达到五十万以上,在司法实践中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面临的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事处罚。
再就是,这4篇论文主要集中在生物医学、肿瘤、生命科学方向。
这样的造假,还可能导致别的实验室跟着错误方向烧经费,后续研究建立在错误基础上,药企投入错误方向,临床研究资源浪费。这是救死扶伤,人命关天的事情。
所以,我不觉得同济大学仅仅免去一个通讯作者的院长职务、开除一个第一作者,就是所谓的‘最重处罚’。
面对如此巨大的社会危害,这样的代价,我认为轻了。
听听您的看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