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职李宁CEO的张志勇,如今带领旗下跑步运动垂类品牌"必迈"的运营主体北京必迈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迈体育"),成功叩响了A股大门。6月27日,深交所罕见在周末集中受理了4家企业的IPO申请,其中便包括必迈体育,公司欲冲击主板上市。作为较为少有的"吃穿住"冲击A股企业,必迈体育本次冲击上市背后也具备业绩底气,报告期内营收、净利均实现稳步增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志勇及董秘王亚磊均存在大额借款事项,尚未偿还的借款合计近2亿元。
超六成营收来自授权经营品牌
A股有望迎来一家运动品牌运营商。6月27日,深交所受理了必迈体育的主板IPO申请。
据了解,必迈体育是一家运动品牌运营企业,业务涵盖跑步鞋、其他运动鞋,以及运动服饰、运动配件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并开展品牌运营及渠道运营业务。公司运营于2015年创立的原创跑步运动垂类品牌"必迈",并拥有综合性运动品牌"美津浓"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的品牌授权。2025年,按跑步鞋产品在中国大陆的营业收入排名,必迈体育在全球运动品牌企业中排名第12位;在中国本土运动品牌企业中排名第6位。
基本面方面,2023—2025年,必迈体育业绩表现较为亮眼。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0.66亿元、15.03亿元、18.1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9%;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5546.82万元、1.43亿元、2.35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在业绩接连增长背后,报告期内,公司超六成营收均来自授权经营品牌"美津浓"。
招股书显示,2023—2025年,公司来自"美津浓"的收入分别约为7.3亿元、9.33亿元、11.2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8.73%、62.13%和62.16%;反观公司原创品牌"必迈"的收入占比,则分别约28.09%、35.8%、35.78%。
从研发层面看,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934.77万元、1052.28万元和1258.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8%、0.7%和0.69%。而在2023—2025年,公司列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2.35%、2.26%、2.24%。不难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再具体来看,在必迈体育列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未披露嘉曼服饰的研发费用率外,公司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率均低于其余所有可比公司。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表示,研发费用率较低可能反映出公司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上的不足,可能使公司在面对市场变化和技术革新时缺乏足够的应对能力。
对此,公司解释称,主要原因为可比公司均已上市,资金预算较为充足,产品种类、业务板块较多,研发投入较为分散。公司现阶段运营的主要品牌以及产品类型与可比公司相比更为聚焦,研发投入的针对性也较高。
本次冲击上市,必迈体育拟募集资金约15.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品牌建设及营销推广项目、综合运营服务中心项目、智能化产业园建设项目。
多位高管曾于李宁任职
股权关系方面,截至招股书签署日,Belugaz为必迈体育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总股本40.1095%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志勇,通过Belugaz间接持有公司40.1095%的股份,同时系公司董事长。
值得一提的是,张志勇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俊,董事、董事会秘书王亚磊,财务负责人李超,均曾有过在李宁("李宁有限公司"或"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任职背景。
履历显示,张志勇生于1968年10月,其曾于1992年10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北京李宁鞋业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1999年4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北京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4年10月,就职于李宁有限公司,历任行政总裁、董事。2024年10月至今,其历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此外,董俊曾于2002年12月至2014年10月,就职于李宁有限公司,任供应链管理系统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亚磊于2008年4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任战略规划经理;2023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李超则于2004年9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必迈体育高管中,张志勇及王亚磊均存在大额借款事项。招股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志勇尚未偿还的借款余额约为1.75亿元,借款到期日为2027年至2028年。此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亚磊存在尚未偿还的借款约为0.16亿元,借款到期日为2028年。经计算,二人合计尚未偿还的借款约1.91亿元。
在招股书中,必迈体育也表示,如果实际控制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届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债权人要求冻结、处置,存在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如果张志勇、王亚磊到期未能清偿相关借款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而对公司的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商报记者王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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