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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发布

不实、不当言论

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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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

近日,巨野县公安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多名网民在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巨野某地一家三口被灭门……”等谣言,引起居民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调查核实,我县居民谷某某、苗某某、彭某某、余某某、黄某、刘某某等6人在没有核实言论真实情况下,使用手机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发布传播谣言,扰乱了公共秩序。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巨野县公安局依法对谷某某、苗某某、彭某某、余某某、黄某等5人分别处以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某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巨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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