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电动两轮车夜间出行和外卖配送进入高峰期,闯红灯、分心驾驶、不戴头盔甚至“翘头炫技”等违法行为随之增多,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近日,柳州交管部门在夏季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查处多起典型违法案例。
未成年人骑行多次“翘头”,车辆被依法查扣
7月29日21时37分许,柳州交管交通管理指挥大队警员巡逻至柳江大桥桥头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电动摩托车从风情港方向驶来,车上驾驶人和乘客均年龄较小。该车行驶至柳江大桥桥面时开始“翘头炫技”,途经鱼峰路时再次“翘头”。
(放慢0.5倍速)
最终,交警在鱼峰区文笔路与城站路交会路口将该车拦截。经查,该车未登记上牌,驾驶人及乘客均为未成年人,驾驶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过程中存在翘头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交警依法扣留车辆,并将依法予以处罚。
外卖骑手单手骑车看手机,被拦下扫码学习
7月30日上午,柳州交管城中大队在潭中东路与桂中大道交叉路口开展电动两轮车扫码学习劝导行动,其中不少电动车因为骑行中低头看手机、不戴头盔被拦下。
10时许,一名手持手机骑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外卖骑手被民警拦下。民警现场指出其违法行为,提醒其边骑车边操作手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骑手解释称,自己刚骑车出来,急着在手机上抢外卖单,忘了戴头盔。
在民警劝导下,骑手从车后箱取出头盔戴上,并扫描学习二维码,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后安全驾车上路。
夏季整治持续推进,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
上述两起案例中,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翘头炫技;另一起涉及分心驾驶、不戴头盔,均暴露出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对交通法规和自身安全的忽视。
柳州交管部门表示,夏季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将持续推进,重点严查电动两轮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翘头”、分心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7月以来,柳州交管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11374起,查获两轮车“翘头”365起,累计劝导6915名电动车驾驶人扫码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交管部门提醒:
一、合法上路。驾驶电动摩托车须取得相应驾驶证,车辆须按规定登记上牌。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
二、安全骑行。驾乘电动车请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车时不得手持手机操作,如需使用手机,应靠边停车后再操作;严守交通信号灯,切勿闯红灯。
三、拒绝改装和“炫技”。非法改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翘头”行驶不仅违法,更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
来源 | 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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