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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6〕316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平远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项目》(征询意见稿)成果(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征地区片价”)。现将成果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征地区片价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30日)

二、公示地点

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反馈方式

以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联系地址:平远县岭下河东路1号平远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卓忠伟;联系电话:8899186)

附件:平远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项目(征询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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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