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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
吃一堑,长一智
人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反复跌倒
但部分驾驶人
漠视交通法规、心存侥幸、屡教不改
屡次触碰酒驾、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红线
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6年8月3日晚,沙古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金阳县北街汽车站旁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沙古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时,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沙古某某在2021年11月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此次为再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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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沙古某某无证驾驶和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
交警提示!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牢固树立文明守法出行意识
坚决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无证绝不驾车
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共同维护
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金阳公安
编辑:何君、郭舒曼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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